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东风吹絮点前汀,绿满龙津旧酒亭。恼乱儿童无处促,柳花飞去作浮萍。
空斋坐幽独,夜气澹以清。冥心古圣贤,悠哉怡我情。
天机一何深,神理亦巳精。云胡契其妙,勉旃惟思诚。
径荃篱菊寒缤纷,半紫半黄花似云。若令此物混桃李,虽有贞固何由分。
华阳老人头半黑,坐对幽芳三叹息。屈平元亮今不逢,莫向西风论价值。
归装欲理又徘徊,三月思家只梦回。滚滚湖头人尽去,刚刚秋半月将来。
能抛山色如眉浅,忍放歌声似玉哀。丛桂料应难共把,登高犹及菊花开。
履建宅中宇,司绳御四方。裁化遍寒燠,布政周炎凉。
景丽条可结,霜明冰可折。凯风扇朱辰,白云流素节。
分至乘结晷,启闭集恒度。帝运缉万有,皇灵澄国步。
记西皋、丝莺絮柳,琴樽灯火萧寺。兰亭雪夜风流甚,谢傅门庭罗绮。
今徙倚。看柿叶、翻时愁赋安仁诔。搴蓉揽芷。念吹笛梅边,暗香疏影,频寄一双鲤。
红牙拍、零落当年七子。相逢尔我燕市。曲尘飞上青青鬓,秋色祇添憔悴。
初度矣。怅黄菊、朱萸难买东篱醉。笔床砚几。向三泖潮回,九峰翠滴,图画说烟水。
云烟面面出层峦,结伴寻幽叩石坛。水送桃花溪几曲,苔封石室路千盘。
未逢常偓心先醉,欲仿荆关下笔难。咫尺会须凌绝顶,相逢一笑海天宽。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