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往昔旄头起,群心共震惊。指麾戎幕固,谈笑虏巢倾。
绣黼重当国,毡裘即敛兵。岩岩谢安石,不数晋公卿。
风栗栗兮云黄,梅事动兮贞芳。纷白月兮广野,屑宝璐兮平冈。
云可怡兮日可献,野可撷兮水可湘。拾樵苏兮野爨,储橡栗兮山粮。
竹房深兮云暖,芸几净兮春芗。官无徵兮村静,年屡有兮金穰。
我今不乐兮岁迟暮,处嘉遁兮徜徉。击鲜拊缶兮聊以卒岁,谁争子所兮乐其乐兮无央。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益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仙人韩伯鸾,弄箫吹紫兰。一吹洞芝长,再吹翠云寒。
红日长不死,何忧芳岁阑。常乘双鹿车,遨游三素端。
有时念下土,临风动哀叹。
夏后厄有穷,中绝四十载。吾皇归满洲,二年定辽海。
中兴与开创,赫赫有真宰。人心不忘旧,制胜若因垒。
中原可徐复,修德犹有待。一言几兴邦,惟以敬胜怠。
忽曰我得天,天命固未改。
珠吭清绝。别船酒散灯微灭。回波荫翠交槐樾。残梦高楼,篴里旧时月。
水香帘隙明槐雪。轻风催漏铜龙咽。镜中花好无人折。
明日歌尘,留与断红说。
武帝固英雄,总揽皆轶材。南并桂林地,北守单于台。
军费累万金,马迹穷九垓。时独卜大夫,规规输其财。
忠义岂不然,告缗自此开。茫茫文景后,田野卒污莱。
孰谓将相谋,竟贻黔首哀。晚悟富民侯,后时信悠哉。
新阡泪叶记霜馀,早见春风万壑俱。姱节当时春鹗立,故人今日半鹏图。
清谈我不如平子,下策君元笑阿奴。此地对床先有约,莫教风雨隔重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