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木暮苍苍,风凄茅叶黄。
有虎始离穴,熊罴安敢当。
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鋩。
猛气吞赤豹,雄威蹑封狼。
不贪犬与豕,不窥藩与墙。
当途食人肉,所获乃堂堂。
食人既我分,安得为不祥。
麋鹿岂非命,其类宁不伤。
满野设罝网,竞以充圆方。
而欲我无杀,奈何饥馁肠。
乱峰倒立。蹋空直与云呼吸。奇极。看列坐愁鬟许平揖。
尘飞不到处,人影和天碧。幽愁。正木落,千岩数声篴。
层巅石径,空照苍黄壁。寻坏藓、旧诗痕,烟外翠如泣。
满袖松风,画秋无迹。绿尽吴根,付谁收拾。
陶庵国破家亡,无所归止。披发入山,駴駴为野人。故旧见之,如毒药猛兽,愕窒不敢与接。作《自挽诗》,每欲引决,因《石匮书》未成,尚视息人世。然瓶粟屡罄,不能举火。始知首阳二老,直头饿死,不食周粟,还是后人妆点语也。
饥饿之余,好弄笔墨。因思昔人生长王、谢,颇事豪华,今日罹此果报:以笠报颅,以蒉报踵,仇簪履也;以衲报裘,以苎报絺,仇轻煖也;以藿报肉,以粝报粻,仇甘旨也;以荐报床,以石报枕,仇温柔也;以绳报枢,以瓮报牖,仇爽垲也;以烟报目,以粪报鼻,仇香艳也;以途报足,以囊报肩,仇舆从也。种种罪案,从种种果报中见之。
鸡鸣枕上,夜气方回。因想余生平,繁华靡丽,过眼皆空,五十年来,总成一梦。今当黍熟黄粱,车旅蚁穴,当作如何消受?遥思往事,忆即书之,持问佛前,一一忏悔。不次岁月,异年谱也;不分门类,别《志林》也。偶拈一则,如游旧径,如见故人,城郭人民,翻用自喜。真所谓“痴人前不得说梦”矣。
昔有西陵脚夫为人担酒,失足破其瓮。念无以偿,痴坐伫想曰:“得是梦便好。”一寒士乡试中式,方赴鹿鸣宴,恍然犹意未真,自啮其臂曰:“莫是梦否?”一梦耳,惟恐其非梦,又惟恐其是梦,其为痴人则一也。
余今大梦将寤,犹事雕虫,又是一番梦呓。因叹慧业文人,名心难化,政如邯郸梦断,漏尽钟鸣,卢生遗表,犹思摹榻二王,以流传后世。则其名根一点,坚固如佛家舍利,劫火猛烈,犹烧之不失也。
莹发无痕,胶冰比滑,冷光盈尺。摩挲四角,最是镜边人惜。
贮藤笺、绿沉镂管,涵星一片松滋黑。试催成丽句,相思定有,海天消息。
风舶。归帆疾。问漫云唆喇,几番更译。山花岛树,皴细巧分螺色。
怪栖鸾、还恋女床,却留燕飞钗上识。卸妆茸、薇露香残,倩金蟾齧得。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