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雅十首·《天监》四章

淮潞弗虔,卒汙叛迹。
戎辂戒严,皇威有赫。
彼寇诖民,吾勇其百。
殄厥渠魁,贷其反侧。

尹洙(1001~1047年),字师鲁,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人。北宋时期大臣、散文家。天圣二年,考中进士,授正平主簿,迁河南户曹,选为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交好范仲淹,累贬经略判官。后期,迁右司谏、渭州知州、兼领泾原路经略公事,因事再贬均州酒税。庆历七年,去世,私谥河南先生。提倡古文运动,著有《河南先生文集》、《五代春秋》等传于世。

  猜你喜欢
风光澹荡百花吐,楼上朝朝学歌舞。身年二八婿侍中,
幼妹承恩兄尚主。绿窗珠箔绣鸳鸯,侍婢先焚百和香。
莺啼日出不知曙,寂寂罗帏春梦长。
苦海无船渡,众生到岸难。
劝君齐着力,结取万人欢。

自愧孤忠荷圣慈,恩荣恳向九天辞。于今蒲柳衰残日,好是云烟放旷时。

玉阙累章烦赐诏,瀫江两桨蹉归期。宵征自有高人笑,漏尽钟鸣晓未知。

老龙怒相搏,快雨忽喷洒。
天公白羽箭,竦竦射万瓦。
电眼窥人屋,狂雷震欲下。
直疑恶溪山,扫除重造化。
顷之苍云裂,天光出缝罅。
变怪忽寂寥,乾坤似新画。
秀霭翠堪包,清风健可跨。
林影走群龙,溪声回万马。
更无一尘飞,清光熨平野。
沙路净无泥,侵凉宜早驾。
高堂应念归,屈指期到舍。

北骑与南舟,山川非壮游。东迎又西送,日月老宾从。

弧矢生而为男子,东西南北四月事。余何为者将无同,水中漂梗风中蓬。

中夜起坐万感集,啜其泣矣何嗟及。

始吾泛其观,中吾固其守。
拳拳宝所重,世或轻敝帚。
厩马我所师,家鸡谁得有。
此心如此用,烦君订是否。

倚珍丛,落日搔首海云东。锦织鸾情,粉含蛾笑,总愁侬。

玲珑。占春工。酥搓蕊破一蛾蛾。绿华旧日吟赏,驻马何似少从容。

阆苑环佩,琼林冠冕,后尘五等花封。算神州载得,西指槎远,何处相逢。

说与俊约仙蓬。江树玉秀,绮绾岸双通。餐英侣,饭抄霞起,饼擘脂融。

吊惊鸿。画舸泪雨,繁花烛转,记省番风。殢莺浪蝶,岛日町烟,眼底著意妍浓。

舜水祠环绕,凭香艳绝,映带贞松。怪底星幡未改,付花狂、絮舞暗尘中。

剧怜画省翘冠,翠娥亸鬓,春好人知蛾。甚醉乡、容易韶华送。

风雨横,多少残红。剩倦吟、暮色帘栊。又芳节,茜雪照春空。

作神山梦,琼枝在手,俯瞰鱼龙。

人间宁有几松江,蟹到强时橙也黄。
非是龟蒙无此隽,自从茂世孰为仁。
乾坤大半龟为宅,雪月从头笔做休。
不读晋书谁了此,晋书曾读也苍茫。
交旧间何阔,能来浃日留。
还寻佳橘颂,惜别仲宣楼。
探古书盈屋,忧时雪满头。
绝思黄阁老,招隐意绸缪。

如此江山不易寻,归鞍暂得豁尘襟。一峰缺处一峰补,半壁晴时半壁阴。

路入云间盘缟带,泉从石底响瑶琴。书生未解谈形胜,搔首青天感已深。

层蓝叠翠峙村西,旗尾排风落影齐。天遣好山标两邑,地随流水隔长溪。

弥浓庄近笼烟迥,傀儡峰高障雾低。空阔迷濛东港口,年来潮信息鲸鲵。

谁能竟日把书看,荡桨扶筇十里间。
未办深藏豹林谷,不妨时到虎丘山。
秋来千顷境绝藏,老矣北窗人极閒。
忽见题名在尘壁,馀生那得许坚顽。

独向舞雩风下来,心斋门外欲生苔。归时过著颜家巷,说与城南花正开。

黄茑结蒙茏。
生在洛溪边。
花落逐流去。
何见逐流还。

暮色常如斯,孤真保终吉。爱此嘉树林,倚杖数晨夕。

有时高鸟下,驯扰不吾避。好音醒远心,文羽耀真憩。

昏鸦结侣归,烧灯犹未食。耽幽有馀兴,减食非所惜。

逾八又五年,吾生过其历。无事此堧中,古期或可必。

举觞祝吾树,愿树五千尺。何必庄家椿,得气各有适。

买肉血{氵目舌}{氵目舌},买鱼跳鱍鱍。君身招罪累,妻子成快活。

才死渠便嫁,他人谁敢遏。一朝如破床,两个当头脱。

燕然山色郁苍苍,此地曾为古战场。斑氏才华余史笔,汉家功业半椒房。

边城野草连天白,塞上秋云币地黄。勒石不知何处去,也随炎运付沧桑。

摩尼珠,人不识,如来藏里亲收得。收者易,见者难。

见者易,用则难。见得用得,二无两般。閒把一枝归去笛,夜深吹过汨罗湾。

白发今如许,自吟还自愁。
满山晴叶雨,四壁老恐秋。
看水知心静,观云觉事浮。
数年衰感意,挥泪不能收。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

  微信小程序
© Copyright 2021-2024 www.ayiya.cn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1491号-1邮件:fengxin1357@163.com
进入小程序
领美团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