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物外仙山十二台,松间骑马记曾来。思乡怀古肠堪断,感物伤时眼倦开。
窈窕一声青玉案,葡萄千斛紫霞醅。无边花柳皆愁思,何事东君费剪裁。
黄卷漫穷年,天梯欲上难。闾阎听小子,竞欲裂儒冠。
勋业今从镜里休,箧中空有敝貂裘。死灰那复飞扬意,惠许深惭不易酬。
太匆匆。悔十年读律,万轴付尘封。鹤迓人归,云扶梦住,杜门春扫残红。
喜奎壁、星明归国,十三州、脱剑尽歌风。一代名臣,千秋绝学,都在书丛。
犹记鸳湖作宰,看诸生衮衮,门庆登龙。桃李阴成,嫏环秘泄,文光十丈腾虹。
最珍重、缥缃世业,展生绡、依旧古香浓。应笑鲁论半部,学究冬烘。
城前兵马过,城里人高卧。官家自供给,畏我田产破。
健儿食肥肉,战马食新谷。食饱物有馀,所恨无两腹。
草青见军过,草白见军回。军回人更多,尽系西戎来。
君不见闽中郑卿湖海客,十年跨马燕京陌。公车昨献三千牍,玉陛新投万言策。
词章翰墨清朝珍,何况相术称绝伦。阅人千百一无失,往往高谈惊缙绅。
古来能相各有名,近代无过袁四明。伊昔抱艺王门上,轩眉抵掌何雄壮。
龙颜真人四尺须,虎头将军一品相。君臣际会岂偶然,遗事流传定非妄。
郑卿绝学自天授,著书且欲排荀况。长安公卿走相问,门外日高车几两。
我初识面自南省,三百人中见英宕。把臂谓我风骨奇,愧我岂是廊庙姿。
谁言黄扉玉堂上,用此野鹤孤云为。从来贤圣困草泽,腾踏升天终有期。
祗今世途多汩没,尘埃谁是封侯骨。牝牡骊黄未足凭,骅骝騄駬空超忽。
蔡泽噤吟笑唐举,今我低徊犹乞汝。男儿紫绶不在腰,磊落峥嵘徒自许。
吁嗟郑卿勿言,听我歌终曲。秋风渐高白日促,与君且倒杯中绿。
他年我访希夷生,石室瑶编手翻录,青天招尔骑黄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