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堂何喧阗,明烛耀银釭。箱帘启萎蕤,刀尺声硠硠。
大姊裁罗襦,小妹熨裤裆。邻女赠锦段,双双绣鸳鸯。
阿母鬓婆娑,篝镫理中裳。阿母向我言,抚汝娇且长。
十载违汝家,憔悴类媰孀。轻轩宵在门,重整嫁时装。
女行欣有家,阿母心内伤。牵衣向阿母,背指镫烛光。
女身如明烛,影在阿母旁。有家亦云久,结缡在高堂。
云胡背君子,不得奉尊章。归宁十余载,道路阻且长。
欲绝忍弃捐,欲往河无梁。戢身事慈母,顾影守帷房。
独坐亲图史,行步施珩璜。怀哉《芣苡》诗,诵彼浥露章。
岂若鲁洁妇,陌上行采桑。菟丝生陂田,终不慕高冈。
芙蓉悴秋风,其名为拒霜。我生不有命,胡为怨空床。
空床虽独守,终然念所天。主人良高卧,臧获偷晏安。
薪突谁与徙,井臼或不完。祭祀废春割,寇盗隳墙垣。
百忧搅我心,逼迸不得言。捶床复倒枕,岂为儿女叹。
终身一与齐,弃捐永相关。况我非弃妇,何能不汍澜。
不见漆室女,倚柱起长叹。长叹亦何为,会合当有期。
怀君双明珠,中夜生光辉。沈渊何足悼,光彩谅不亏。
缟衣与綦巾,理我嫁时衣。袨服及春风,何能待秋时。
丑妇憎明镜,众女疾娥眉。琴瑟贵静好,闭户理朱丝。
行行远阿母,回头涕涟洏。翩翩辞归燕,向我飞差池。
此诸公者,乃狂歌未已,离歌又促。仆本恨人臣已老,怕听将归丝竹。
捩柂秋空,发船月夜,浊浪堆银屋。我行去作,荆南山下樵牧。
被酒膝席相呼,人生长聚,那得同麋鹿。欢伯却输愁鬼厚,只是与人追逐。
天若有情,地如埋恨,此会何难续。他时念我,杜陵男子萧育。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