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修古(?—1033),字述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进士。天圣五年(1027年),修古出任歙州知府,不久调任南剑州,以后复任开封府判官,调殿中侍御史。在这期间,章太后涉预朝政,秉权力处事。太后侄子刘崇德从相州调回时,在途中死亡,太后对他的内外姻戚及僮仆等80余人都予录用。修古和殿中同官杨偕等上奏章写论文,并请太后交还政权,因而被降职为工部员外郎,知兴化军。后遇赦复官,还未及回京都,病死在兴化军中。
田塍晚独策,及此时雨晴。东畦与西疃,泱泱流水声。
丰年已足欢,清风复多情。归来藉草坐,浊酒还自倾。
不用浇磈磊,我怀无不平。
报汝修道者,进求虚劳神。人有精灵物,无字复无文。
呼时历历应,隐处不居存。叮咛善保护,勿令有点痕。
清时易为吏,无事待兴革。书生没世名,终当托革墨。
洋洋典谟文,煌煌尧禹迹。制器不能铭,德功亦沈寂。
君今归杜门,经训日有获。我行抗黄尘,解悟恐非昔。
窃誉未可期,违才良自惜。傥君假一椽,为君校图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