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班彪《王命论》犹新,又过今年甲子春。日者桥边休纵语,命中终恐是遗民。
昔闻谢安石,栖迹会稽山。一为苍生起,功收谈笑间。
我公济世才,舒卷有余闲。吹律岁载成,遗荣身早还。
东山楚犹越,千载相孱颜。末路士多拘,高风谁更攀。
镜中人,花外影。乍见眼波凝。书屋妆楼,同对碧梧井。
三年窥宋登垣,何曾私语,真不料、相逢山径。
雀离顶。凭仗金粟如来,行坐许教并。酥手偷携,暗解玉彄赠。
小姑只是随身,牵衣又去,恨密约、依然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