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操檄乌延府,已复十五年。年当三十馀,事事随精坚。
非惟会兴灵,兼欲还幽燕。谁知今白首,狱吏辄差肩。
生年不满百,一日何三秋。花开苦多雨,何不张幕游。
行乐时不再,春荣岂长在。古人轻尺璧,愚者昧所戒。
君看龙与虎,飘忽不相待。
开到黄花秋老,凉风吹过妆楼。云鬟宫样罢梳头。
绮窗无个事,晓日上帘钩。
细检瓜瓤菜叶,爱听络纬声幽。持来素手慢凝眸。
想因观物化,应不解悲秋。
苍然郭东山,百丈萦青碧。石门忽中断,窈窕开仙宅。
遥窥日月深,却转烟雾隔。中天屹楼居,星斗挂几席。
芳岩眩绮绣,丛巘围苍壁。山鬼不避人,惊猿啸窥客。
披榛上孤亭,奇观壮心魄。穷崖倚天悬,瀑水半空射。
高流横杂佩,直下垂疋帛。分作四山喧,散为千顷泽。
初冬天未寒,晨曦映岚赫。重来意弥眷,独往任所适。
信美惬心期,胡为老行役。终然脱尘网,高举凌风翮。
晋室人才数俊髦,艰危深感与时遭。君臣义大如天地,父子生轻似羽毛。
昭代旌忠时飨盛,丰碑镌德古祠高。想应当日偷生者,才入脩门意自劳。
楝花风过水平堤,两两林鸠屋上啼。因看青山门忘掩,浮云直到榻前栖。
两年重九皆羁旅,万水千山厌远游。白酒黄花聊度日,青萍绿绮共忘忧。
却怜风雨梁山路,不似莼鲈楚泽秋。何必东皋是三径,此身天地一虚舟。
飏西风,萦暮日,秋意冷城郭。极目腾腾,直上与云约。
莫教缕缕分开,濛濛如雾,恐飞去、天涯难托。散还著。
近水无数人家,黄梁晚炊作。梦乡依稀,欲附虑轻弱。
只怜无住无黏,寥空飘举,不受一丝缠缚。
一声鹎鵊唤年芳,底事惊回蝶梦长。独倚栏干梳白发,满襟清快晓风凉。
一片韶光明媚。当日吴王醉处。园林万点胭脂,人面纷纷相觑。
满眼繁华,共看阆苑千年,莫有武陵人住。蝶蜂争来去。
香径花洲,闻道讴歌盈路。行春五马,悠悠隼旗沾絮。
戟户森严,几枝乍折红芳,最喜连朝甘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