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绛(764年— 830年),字深之。赵郡赞皇(今河北赞皇人)人。唐代中期名臣。李绛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初擢进士,补渭南尉,拜监察御史。元和二年(807年)授翰林学士,元和六年(811年)拜相,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封高邑男。后因与权贵有隙,以足疾求免,罢为礼部尚书,后入为兵部尚书。文宗时,召为太常卿,出任山南西道节度使,累封赵郡公。大和四年(830年),山南兵变,李绛为乱军所害,年六十七。册赠司徒,谥号“贞”。
桂林旧部,多年散、监军亦向农圃。宝刀血锈,花骢齿长,总归尘土。
英雄命苦,恨当日、江山不取。令三千、奇才虓虎冷落尽无主。
回忆沙场上,日日投醪,气雄相鼓。旧标在否。几人还、锦衣歌舞。
报有戎旗,把书帛、殷勤奇与。念恩私、两载剪拂,俾作翮羽。
多时海上日光催,犹道千山雨未开。总被浮云能障断,龙沙不见翠华回。
东坡居岭南,乃用鸡毛笔。仅闻值三钱,颇恨不容墨。
昔见吴季子,盛称阎颖花。良工选精毳,不似中缚麻。
猿叟晚狡狯,不能缚鸡卖。偶然用鸡毛,遂传湘中派。
其柔乃过羊,其韧乃敌狼。当年祝鸡翁,居然名其乡。
王郎持鸡毫,索我作大书。君家有家鸡,何似吾家凫。
为郎书一纸,问郎何所似。莫学凫翁章,还寻换鹅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