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河阳花,今如泥土昔如霞。君不见武昌柳,春作金丝秋作帚。
人生马耳射东风,柳色桃花却长久。秦时东陵千户侯,华虫被体腰苍璆。
汉初沛邑刀笔吏,折腰如磬头抢地。萧相厥初谒邵平,中廷百拜百不应。
邵平后来谒萧相,故侯一拜一惆怅。万事反覆何所无,二子岂是大丈夫。
穷通流坎皆偶尔,抟扶未必贤枪榆。华胥别是一天地,醉乡何曾有生死。
侬欲与君归去来,千愁万恨付一杯。
春花适游观,秋花适独坐。徐子官如僧,孤集一蓼可。
袅袅轻红花,偏后江湖堕。夜雨孤榻悬,归梦常自柁。
老翁号乞喧,手携幼稚孙;问渠来何许,哽咽不能言。
久之拭泪诉,世居濒海村;义师与狂虏,抄掠每更番。
一掠无衣谷,再掠无鸡豚;甚至焚室宇,岂但毁篱藩。
时俘男女去,索赂赎惊魂;倍息贷富户,减价鬻田园。
幸得完骨肉,何暇计饔飧;彼此赋役重,名色并杂繁。
苦为两姑妇,莫肯念疲奔;朝方脱系圄,夕已呼在门。
株守供敲朴,残喘岂能存!举家远逃徙,秋蓬不恋根;
渡海事行乞,冀可活晨昏。我听老翁语,五内痛烦冤;
人乃禽兽等,弱肉而强吞。出师律不肃,牧民法不尊;
纵无恻隐心,因果亦宜论。年来生杀报,皎皎如朝暾;
胡为自作孽,空负天地恩!
蒲帆片片带斜晖,路转蒹葭兴不违。白露为霜枫欲脱,澄江如练雁初飞。
沧桑廿载衣冠在,猿鹤三军事业非。回首悲笳惊日暮,新亭风景一沾衣。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