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涂 [唐] (约公元八八七年前后在世),字礼山,善音律,尤善长笛,《唐才子传》说是江南人,一九七八年版人民文学出版社《唐诗选》以其[旧业临秋水,何人在钓矶]及[试向富春江畔过,故园犹合有池台]句,推为今浙江桐庐、建德一带人。唐末诗人,生卒年、生平均不详,约公元八八八年前后在世。唐僖宗光启四年(888)进士,壮客巴蜀,老游龙山,故也多写旅愁之作。其《春夕旅怀》[胡蝶梦中家万里,杜鹃枝上月三更],颇为传诵。《全唐诗》存其诗1卷。他写的最有名的一首诗是《除夜有怀》。
一生赢得是凄凉。追前事、暗心伤。好天良夜,深屏香被。争忍便相忘。
王孙动是经年去,贪迷恋、有何长。万种千般,把伊情分,颠倒尽猜量。
姮娥天上,恰晚妆添罢,更临瑶阙。四十七年才又见,闰了中秋佳节。
再泻金波,重悬晶饼,分外铺晴雪。广寒宫殿,依然翠锁齐掣。
可惜耿耿孤光,萧萧夜景,纵好成虚设。赢得冰轮圆两度,多照一番华发。
万里乡愁,五更寒信,幽恨凭谁说。停杯南望,山中丛桂应发。
久将心事付山灵,石几焚香对翠屏。万里秋声云外雁,一天寒色雨边萤。
閒来只自烧茶灶,病里凭谁著酒经。总为此中堪避地,不教人指少微星。
秋云飞尽秋山出,石梯百仞烟岚湿。几经攀蹑到山楼,山僧一见如相识。
楼前澄泓水一洼,水中犹种金莲花。香山居士题诗处,楼阁依然夕照斜。
佛火微微诸虑冷,风枝不动惟清磬。去年春夜宿灵岩,夜色幽清同此境。
韬光泉,北峰巅,潺湲落枕畴能眠。苍苍寒气三更天。
夜静山高人不到,一声月下闻虎啸。
滕王图画谢家诗,一种风流一段痴。不是钟情偏爱蝶,羡他占尽好花枝。
玉堂高,良夜静,两行绿鬓珠帘影。双眸光射简编青,蜡花红过枝头杏。
墨光如漆颜如玉,如此豪奢差不俗。十载听鸡萧寺中,名成合享风流福。
夺得鳌头付阿兄,钜笔如椽专史局。按来新乐五音调,小宋名高宫禁熟。
剪烬清宵素手劳,焚膏彩袖扬清馥。月初高,风弄竹,丹铅已看盈篇幅。
应与金莲一例传,千秋照耀双枝独。
太初仙逝早,少谷暝游深。
讵谓方山客,同随秋草阴。
野云飘素幔,寒日下空林。
重念群芳歇,临风涕满襟。
春欲去。不管落红如雨。胡蝶留春春不住。依依芳草路。
写上滕王图谱。锦翼对飞双舞。爱傍画裙香重处。夜来仙梦度。
晋平公使叔誉于周,见太子晋而与之言。五称而三穷,逡巡而退,其言不遂。归告公曰:“太子晋行年十五,而臣弗能与言。君请归声就、复与田,若不反,及有天下,将以为诛。”平公将归之,师旷不可,曰:“请使瞑臣往,与之言,若能幪予,反而复之。”
师旷见太子,称曰:“吾闻王子之语,高于泰山,夜寝不寐,昼居不安,不远长道,而求一言。”
王子应之曰:“吾闻太师将来,甚喜而又惧。吾年甚少,见子而慑,尽忘吾度。”
师旷曰:“吾闻王子,古之君子,甚成不骄,自晋如周,行不知劳。”
王子应之曰:“古之君子,其行至慎,委积施关,道路无限,百姓悦之,相将而远,远人来欢,视道如咫。”
师旷告善。又称曰:“宣辨名命,异姓恶方。王侯君公,何以为尊,何以为上?”
王子应之曰:“人生而重丈夫,谓之胄子;胄子成人,能治上官,谓之士;士率众时作,谓之伯;伯能移善于众,与百姓同,谓之公;公能树名生物,与天道俱,谓之侯;侯能成群,谓之君;君有广德,分任诸侯而敦信,曰予一人;善至于四海,曰天子;达于四荒,曰天王。四荒至,莫有怨訾,乃登为帝。”
师旷罄然。又称曰:“温恭敦敏,方德不改,开物于初,下学以起,尚登帝臣,乃参天子,自古而谁?”
王子应之曰:“穆穆虞舜,明明赫赫,立义治律,万物皆作,分均天财,万物熙熙,非舜而谁能?”
师旷告善,又称曰:“古之君子,其行可则,由舜而下,其孰有广德?”
王子应之曰:“如舜者天,舜居其所,以利天下,奉翼远人,皆得己仁,此之谓天;如禹者圣,劳而不居,以利天下,好与不好取,必度其正,是谓之圣;如文王者,其大道仁,其小道惠,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敬人无方,服事于商,既有其众,而返失其身,此之谓仁;如武王者义,杀一人而以利天下,异姓同姓,各得其所,是之谓义。”
师旷束躅其足,曰:“善哉,善哉!”
王子曰:“太师何举足骤?”
师旷曰:“天寒足跔,是以数也。”
王子曰:“请入坐。”遂敷席注瑟。师旷歌《无射》,曰:“国诚宁矣,远人来观,修义经矣,好乐无荒。”乃注瑟于王子,王子歌《峤》曰:“何自南极,至于北极?绝境越国,弗愁道远?”
师旷蹶然起,曰:“瞑臣请归。”
王子赐之乘车四马,曰:“太师亦善御之?”
师旷对曰:“御,吾未之学也。”
王子曰:“汝不为夫《诗》?《诗》云:‘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麃麃,取予不疑。’以是御之。”
师旷对曰:“瞑臣无见,为人辩也,唯耳之恃,而耳又寡闻而易穷。王子,汝将为天下宗乎?”
王子曰:“太师何汝戏我乎?自太昊以下,至于尧、舜、禹,未有一姓而再有天下者。吾闻汝知人年之长短,告吾。”
师旷对曰:“汝声清汗,汝色赤白,火色不寿。”
王子曰:“然。吾后三年,将上宾于帝所,汝慎无言,殃将及汝。”
师旷归,未及三年,告死者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