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鱼儿·问苍江

问苍江、旧盟鸥鹭。年来景物谁主。悠悠客鬓知何似,吹满西风尘土。浑未悟。漫自许。功名谈笑侯千户。春衫戏舞。怕三径都荒,一犁未把,猿鹤笑君误。君且住。未必心期尽负。江山秋事如许。月明风静苹花路。敧枕试听鸣橹。还又去。道唤取。陶泓要草归来赋。相思最苦。是野水连天,渔榔四处,蓑笠占烟雨。
葛长庚
白玉蟾(1134~1229),原名葛长庚,世称紫清先生。北宋琼管安抚司琼山县五原都显屋上村(今海南省琼山县石山镇典读村)人。书法善篆、隶、草,其草书如龙蛇飞动;画艺特长竹石、人物,所画梅竹、人物形象逼真;又工于诗词,文词清亮高绝,其七绝诗《早春》被收入传统蒙学经典《千家诗》。所著《道德宝章》(又称《老子注》),文简辞古,玄奥绝伦,独树一帜,被收入《四库全书》。其他著作有《海琼集》、《金华冲碧丹经秘旨》、《海琼白真人语录》、《罗浮山志》、《海琼白玉蟾先生文集》等。是海南历史上第一位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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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缕万条堪结。占断好风良月。谢娘春晚先多愁,更撩乱、絮飞如雪。
短亭相送处,长忆得、醉中攀折。年年岁岁好时节。怎奈尚、有人离别。

凛然凌霜色,本自生丘壑。徙之君子庭,栽培固不薄。

静夜声飂飂,清昼阴漠漠。秀气培檐楹,翠影通帘箔。

知君梁栋材,大匠偶未度。但守岁寒心,闲轩亦不恶。

昔人春尽强登山,只肯逢僧半日闲。
何似一尊乘兴去,醉中骑马月中还。

梦觉游仙天欲明,东窗一角白初生。梅花纸帐春慵起,卧听山禽奏乐声。

秀干扶疏綵槛新,琅玕一束净无尘。重苞吐实黄金穗,密叶围条碧玉轮。

凌犯雪霜持劲节,遮藏烟雨长轻筠。此名未入华林记,谁念西南寂寞春。

文藻罗含楚国华,青云今见阮咸家。丛兰纵有江湘色,争似溪亭比玉花。

鸥鹭依寒水,蒹葭静晚风。烟光秋雨细,树色碧山重。

蜀庸无与守,魏吃浪成名。
血已洿砧机,魂犹饕酒牲。
柏溪融雪泻,玉案倚云横。
潴薙莫留迹,山川方气平。
朔旦得天正,王孙庆始生。
北溟鹏已化,东国凤先鸣。
卓尔神峰秀,昭然冰鉴清。
谋谟国启沃,议论复纵横。
棣棣威仪富,汪汪轨度宏。
古今书并览,辽汉字兼行。
折狱严无讼,齐家肃有声。
从军依玉斧,教子胜金籝。
筑馆勤延客,趋庭诤戢兵。
坐桑观政异,飞舄入朝轻。
避乱迎文若,闻歌戏武城。
妙龄聊制锦,强仕且和羹。
可谓田门相,宁议尹世卿。
青云应速致,绿绶谅垂荣。
正是颇劳止,何当早太平。
七年淹伴读,万里阻求成。
报主心虽切,思亲骨亦惊。
自嗟同陟屺,谁与共班荆。
冬日凌晨至,祥星际晓明。
老彭知易比,五福不难并。

醉胆望秋寒。星斗阑干。小窗人影月明间。客里不知归是梦,只在吴山。

行路自来难。长铗休弹。黄尘到底涴儒冠。一片白鸥湖上水,闲了渔竿。

分得禅房半榻眠,谭空因悟静中天。隔窗一夜江头雨,忽忆春山好种田。

春色如多情,阴云贷游瞩。
登临不惮劳,?孛踤转山谷。
石磴危欲欹,梯身进恐覆。
松风响箫笙,花露滴巾幅。
凿凿石齿连,盘盘山脊伏。
初疑路不通,似觉地可缩。
小憩林木深,大观天地育。
旷胸凌八荒,举手决四渎。
岁暮历险艰,时危事幽独。
情深山水佳,兴遣杖屦复。
七佛庵先登,一人泉可掬。
誓将寂灭心,受此清净福。
尘世徒喧啾,山门远荣辱。
艰难慨诸僧,落木栖老屋。
江水清入怀,淮山翠凝目。
花阴覆层檐,鸟语隔幽竹。
稽首幡幢翻,升阶路径熟。
禅心絮沾泥,世味蜡煮粥。
军政期严明,民风慕清穆。
既兴杨朱悲,复动贾生哭。
再上讲经台,仍抠御风服。
凭高气层层,眺远山矗矗。
石眼松络根,崖腰树飞瀑。
一泓照须眉,两地映兰菊。
骨蜕超尘寰,性空问机轴。
无心云自飞,得趣景何倏。
绿树啼白猿,青莎卧黄犊。
川原豁而开,麻麦蔚以蓼。
游辰风日和,行径花草馥。
冥冥鹤归来,长笑下山麓。
五味九变兼六和。
令芳甘旨庶且多。
三危之露九期禾。
圆案方丈粲星罗。
皇举斯乐同山河。

见日值君病,别来弥复思。闭门晚花落,曳杖青山期。

世味归田录,秋怀愈疟诗。故人如问讯,心事岳云知。

二父官曹接,诸郎砚席通。
流年何鼎鼎,见日每匆匆。
马走谁怜我,麟书近得公。
又成交臂失,楚些铎声中。
五天何处望,心念起皆知。化塔留今日,泉鸣自昔时。
古苔生石静,秋草满山悲。莫道声容远,长歌白雪词。
高怀逢异境,佳句想吟频。月冷松溪夜,烟浓草寺春。
浮云将世远,清听与名新。不见开岩日,空为拜影人。
景物搜求歇,山云放纵飞。树寒烟鹤去,池静水龙归。
暗榻尘飘满,阴檐月到稀。何年灯焰尽,风动影堂扉。

一声百舌啼金井。海棠枝上燕支冷。小院燕双飞。湘帘镇日垂。

薄寒轻似水。慵把阑干倚。墙角杏花残。临风翠袖单。

北山松粉落轻黄,濯雨虾须麦吐芒。
槐火石泉寒食后,十分春事属农桑。
此行非远行,何用惨离颜。
纵棹豀亭外,清歌樽酒间。
相期在西笑,从此望南还。
归去重回首,夕阳江外山。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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