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竹为众鸟欣,庐亦吾所爱。不作物我观,彼此两无碍。
法令纷牛毛,故牍积充栋。欲涉苦无涯,迷茫堕烟蒙。
譬如夜行岐,指导赖仆从。猾胥缘以张,放手恣操纵。
巍巍平章权,乃与滑涣共。岂无经世才,俯首听牵控。
申韩犹逡巡,《诗》《书》复安用。
几年同儤薇垣值,风流快从觞咏。潭水桃华,幽山桂树,那更深情逸性。
离怀骤警。况取次东风,一麾先秉。怕是它时,不胜怊怅此情景。
多君风义近古,有中台宝笈,招共删订。抉汉分章,承云奏雅,羊鹤还愁不竞。
清言快领。趁明月犹圆,碧天澄镜。四印斋中,一尊相共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