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藻,字元章,缙云(今属浙江)人。两宋之际词作家,南宋高宗绍兴三十年(公元1160年)进士,调汉中簿兼尉。孝宗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知仙居县(《嘉定赤城志》卷十一)。由知浦城县擢通判江陵府(清光绪《浦城县志》卷一九),官终焕章阁待制(清康熙《缙云县志》卷四、五)。有《西斋集》十卷,已佚,全宋词仅收录其词一首《采桑子》。
南塘守蓟门,上书论边事。七害与六失,极之以四弊。
所言诚晓畅,执政可其议。筑台二千里,财用亦已费。
号令既严明,器械犹犀利。不恃彼不来,恃我实有备。
在镇十六年,虏骑莫敢至。当时遣大臣,三岁一阅视。
督抚不掣肘,诸将受节制。乌虖谁之功,江陵方在位。
故人迟我至,一笑玉山原。有酒便须酌,忘形岂待言。
花疏能照夜,月细已横村。莫怪常深坐,应非恋一樽。
说书妙选近丹墀,名姓曾为帝所知。主父徒嗟相见晚,长卿毋谓不同时。
淮南曹事称仁恕,邺下民谣纪去思。自古长才须大用,诸公久待凤凰池。
鹅餐水面霜,人望天边月。水月一般清,前山挂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