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冠字宗臣,号双溪,东阳(今属浙江)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二十五年,为平江府府学教授,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太常博士,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桧死,为撰谥议,称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先天地,勋业冠古今”后数日,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明年,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孝宗时,许再试,复登乾道五年(1169)进士。绍熙初,知郴州,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年八十卒。有《双溪集》二十卷,《景物类要诗》十卷,词有《燕喜词》一卷。
旧管竹竿仍万个,新栽桂树已三根。开除荤素兰花去,尚有梅庄插满盆。
离家才百里,未觉客行恶。五两逐翻风,催来石门郭。
人家背山住,烟火出林薄。深竹乱禽声,斜阳澹村落。
嗟哉荒戍后,鸡犬皆萧索。民俗颇自敦,穷秋念偕作。
因依桑树下,时见收败箨。移棹去孤城,烟波渺难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