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冠字宗臣,号双溪,东阳(今属浙江)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二十五年,为平江府府学教授,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太常博士,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桧死,为撰谥议,称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先天地,勋业冠古今”后数日,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明年,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孝宗时,许再试,复登乾道五年(1169)进士。绍熙初,知郴州,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年八十卒。有《双溪集》二十卷,《景物类要诗》十卷,词有《燕喜词》一卷。
雨歇林气爽,月华湛遥晖。斋居玩物变,廓落沧洲期。
焚香散碧虚,抚节陈清诗。抗志属云端,非君谅谁知。
谁种筼筜翠扫天,拟将风月度流年。当轩便是真如境,到岸何须般若船。
好爵洵可贵,不贪良独难。《道德》五千言,止足为真诠。
汉时二疏志,千载称大贤。岂不念苍生,身遂名亦全。
象齿何为焚,膏明将自煎。因君振遥策,怀古心悠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