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1031)字明远,世为澶州清丰人,后徙彭门。除右司谏,知制诰,判尚书刑部。后又献斧扆慎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累官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时修礼文之事,诏令多出其手。屡请老,以太子少保致仕。迥善吐纳养生之术,性乐易宽简,服道履正,历官莅事,未尝挟情害物。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卒,谥文元。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录十卷,及耆智馀书、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闻说李村全是李,我来见竹又成村。竹山欲到嗟无及,千里令人望白云。
再至曾游处,凭高望远天。暮云飞岭岫,春色暖人烟。
亭子存犹昔,钟期去不还。浮生瞬息梦,此日意茫然。
紫气翩翩入翠峦,千峰掩映出林看。鸟鸣荒径谁知曲,星聚云间应识官。
石火烹茶谈古事,泉声和韵起新欢。山灵歌舞君留带,琴鹤相随上急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