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1031)字明远,世为澶州清丰人,后徙彭门。除右司谏,知制诰,判尚书刑部。后又献斧扆慎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累官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时修礼文之事,诏令多出其手。屡请老,以太子少保致仕。迥善吐纳养生之术,性乐易宽简,服道履正,历官莅事,未尝挟情害物。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卒,谥文元。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录十卷,及耆智馀书、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由律知空律可忘,不空空处已承当。花飞水涌随缘事,且与人间作道场。
簪玳尚谁继,风云那可看。自曾许持送,谈笑未尝乾。
选胜不在远,一峰生众幽。泉声缘涧合,石势蹴云浮。
逸兴纵横发,清言次第酬。杞天时欲堕,那得暂销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