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得仁(约公元八三八年前后在世),唐朝时期作家,字、里、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文宗开成中前后在世。相传他是公主之子。长庆中,(公元八二三年左右)即有诗名。自开成至大中四朝,昆弟以贵戚皆擢显位,独得仁出入举场三十年,竟无所成。得仁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残阴未许春光泄,喷作沙阳三尺雪。摧伤花卉尽枯槎,惟有酴醾寒更茁。
幽人早起傍园林,独喜枝头琼蕊缀。应怜逐客正凄凉,折赠殷勤慰愁绝。
清香馥郁坐中飘,汲水养之殊未歇。和烟带露愈芬芳,更许幽丛时为撷。
愁霖连日作轻寒,寂寂禅扉方昼闭。春风骀荡好幽寻,安得连拳挂雌霓。
海天在我东,胡为伏暗室?容忍久不决,奇境真自失。
庸流那辨此,此秘待余发。君看五尺地,概若收溟渤。
閒来一据案,意气与天逸。滔天自横流,而我方抱膝。
窗閒独偃蹇,万象绕诗笔。竖儒奋清狂,作事众尤憟。
前身疑幼安,遁世送日月。
离人逢好友,一棹傍林丘。远送同明月,相看总白头。
野桥疏柳卧,浦寺乱云秋。信宿倾情话,闲心到十洲。
泰道将亨尚未回,侧身天地一孤荄。故园松菊今相待,屈指春和归去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