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希郄,仁和(今浙江省杭州)人,宋代官吏、诗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一作端平二年(1235)进士。曾在滨海地区为官,做过知州。他与陈起友善,有诗文往还。他的诗以绝句最为擅长,往往带着平静的心境观照自然,而时有独到的发现。文字清畅,亦富于诗情画意。
官作胡奴役,魔将鬼界围。惊雷从掌起,酣梦忽头飞。
神变钉铜版,人难护铁衣。吞声说离乱,辛苦客逃归。
山中丛桂碧氤氲,十亩烟皋领白云。携得青萍双剑在,斗间遥夜动星文。
武陵一曲想南征,怅望秋天虚翠屏。多病独愁常阒寂,簿书何急来相仍。
扬雄更有河东赋,方朔虚传是岁星。速宜相就饮一斗,山阴野雪兴难乘。
镇相对。伴夕阳、无边野色,荒茅乱竹,是处蛮天黏水。
行人已自肠断,何况花落声声啼更起。笮桥半渡,便等閒,湿了那时衣袂。
飞去矣。倚槛谁家,两峰低翠。懊恼年年,还住桂江归未。
忍向木棉枝上,听到春深,晓风残梦里。翻怜朋鸟,任栖烟、和雨不曾分背。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