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集永宇溪庄

重游惬幽赏,首夏绿阴新。日月不可驻,风光殊悦人。

丝桐发逸响,兴洽对金樽。窗静众香吐,树深百鸟喧。

流云多故态,闲旷夙所珍。逍遥望千古,一笑付清言。

何文焕,字少眉,号也夫,嘉善人。诸生。有《无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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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府日多暇,田家岁复登。相知恨不早,乘兴乃无恒。
穷巷在乔木,深斋垂古藤。边城唯有醉,此外更何能。
春事到西湖,处处梅花笑。抖擞长安车马尘,眼底青山好。
身世两悠悠,岁月闲中老。极目烟波万顷愁,此意谁知道。
数枝香带雨霏霏,雨里携来叩竹扉。
拟戴却休成怅望,御园曾插满头归。
农家种谷时,种禾不种莠。
奈何禾未荣,而见莠先茂。
莠若不诛锄,禾亦未成就。
又况雨霈时,沾及恩一溜。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湖山上头别有湖,芰荷香气占仙都。夜含星斗分乾象,
晓映雷云作画图。风动绿蘋天上浪,鸟栖寒照月中乌。
若非神物多灵迹,争得长年冬不枯。

交盖岁云晚,向人怀自倾。争棋消永昼,酌茗话平生。

转手便陈迹,抚书增故情。无由从执绋,空想葬箫声。

写宜春、乍拈春笔。元宵上巳,良辰来络绎。绮罗丛,排歌席。

芳郊外、玉勒金鞍,香尘无迹。几何时、春光非昔。沉醉过端阳,新荷出。

微雨过,小庭寂。摇画扇、一塌松阴下,不巾帻。

巧云收,又中秋,秋月白。玉露满天,琼楼何处笛。最好是重阳,茱萸酒,还将菊花糕,佐肴核。

光阴迅,早消息,逗梅稍,几朵含苞欲拆。拥红炉,貉袖狐襟团坐,宵长如年,戏分曹,同射覆,到除夕。

海罽染啼猩,征袍制始成。
春笼香共叠,夜帐火俱明。
自与鹑旗映,还宜蟒绣萦。
战归新月上,脱向侍儿擎。

孤灯然客梦,疏雪乱梅花。忆昨经过处,乡心月满沙。

宵寒卧增裯,昼寒起增衣。
何如负暄乐,高堂日晖晖。
引光扉尽辟,追影榻屡移。
妙趣久乃酣,瞑目潜自知。
初如拥红炉,冻粟消顽肌。
渐如饮醇醪,暖力中融怡。
欠神百骸舒,爬搔随意为。
稍回骄佚气,顿改酸寒姿。
薰然沐慈仁,天恩岂余私。
愿披横空云,四海同熙熙。
矫首望扶桑,倾心效园葵。

青骢蹀躞凤山城,隐隐雄名动帝京。羽檄三江传使节,绨袍千里见交情。

怀人旅雁先秋到,满把灵蛇入夜明。两载流尘封砚席,为君起拂案头萤。

万里神州劫火馀,九原夷甫有馀辜。作诗为报元夫子,莫倚家山在画图。

三春布阳德,万物发华滋。凌霄直微类,近亦附乔枝。

低迷众无睹,高出乃见奇。煌煌九霄中,荣夸遽尔为。

我道似不尔,一笑悬吾羁。

林飙振危柯,野露委荒蔓。孤芳为谁妍,一笑聊自献。

明妆炫朝丽,醉态羞晚困。脉脉怀春情,悄悄惊秋怨。

岂无桃李媒,不嫁惜婵媛。悠哉清霜暮,共抱兰菊恨。

昌黎曾搆读书台,窗对连阳八面开。谪宦心悲天阙远,问奇人载曲车来。

池中洗砚波成墨,帐下凝烟色亦煨。山斗至今群共仰,粤南文采迥昭回。

到处青山好杖藜,沧洲小住即关西。非因赋鵩思辞楚,宁感蜚鸿佐霸齐。

风息神鹏图海运,春归杜宇背花啼。愿从五斗乡闾醉,付与龙门传滑稽。

畴昔先生此掩关,紫泥三到石房间。若教便逐蒲轮起,安得清风镇海山。

无端拗曲作直,平白换人眼睛。而今双履归去,且喜天下太平。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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