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义阳郡二首 其二

饰面亭。妆成更点星。颊上红疑浅。眉心黛不青。故留残粉絮。挂看箔帘钉。

南朝梁东海郯人,字怀简。徐孝嗣孙。幼聪朗好学,及长,善弦歌,为梁湘东王镇西咨议参军。好声色,侍妾数十,皆佩金翠,曳罗绮。常载妓游览,荆楚山川,靡不登践。辩于辞令,有轻艳之才,作新声巧变,人多讽习。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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黠虏迢迢未肯和,五陵年少重横戈。
谁家不结空闺恨,玉箸阑干妾最多。
羽管慵调怨别离,西园新月伴愁眉。
容华不分随年去,独有妆楼明镜知。
忆饯良人玉塞行,梨花三见换啼莺。
边场岂得胜闺阁,莫逞雕弓过一生。
惆怅江南早雁飞,年年辛苦寄寒衣。
征人岂不思乡国,只是皇恩未放归。
水阁莲开燕引雏,朝朝攀折望金吾。
闻道碛西春不到,花时还忆故园无。
自从清野戍辽东,舞袖香销罗幌空。
几度长安发梅柳,节旄零落不成功。
长夜孤眠倦锦衾,秦楼霜月苦边心。
征衣一倍装绵厚,犹虑交河雪冻深。
瀚海长征古别离,华山归马是何时。
仍闻万乘尊犹屈,装束千娇嫁郅支。
沙塞依稀落日边,寒宵魂梦怯山川。
离居渐觉笙歌懒,君逐嫖姚已十年。
万里轮台音信稀,传闻移帐护金微。
会须麟阁留踪迹,不斩天骄莫议归。
洛阳陌上多离别,蓬莱山下足波潮。
碧海桑田何处在,笙歌一听一遥遥。
熙宁玉烛最调和,瑞雪先时破札瘥。
大纪有年仍岁后,尺盈平地此冬多。
戏珪旋翦飘疏叶,祭璧初沈委大河。
再燮阴阳人望久,一方顺气入涂歌。

往者游青城,犹及二三老。稽首出世师,数语穷至道。

妻子真弊屣,弃去恨不早。俯仰才几时,残骸日衰槁。

吾儿有奇骨,亦复至幽讨。金丹傥可成,白发何足扫。

岁晚忽不乐,相过偶乘闲。
百年才几时,一笑得亦艰。
有酒醉嘉客,无钱买娇鬟。
问予官何为,侍从联朝班。
朝廷多贤材,何用蒯与菅。
白发垂两鬓,黄金腰九环。
奈何章绶荣,饰此木石顽。
於国略无补,有◇常在颜。
幸蒙二三友,相与文字间。
江子独舍我,高鸿去难攀。
秋风动沙苑,郡阁当南山。
吟咏日多暇,诏条宽可颁。
寒云雪纷糅,幽鸟春◇蛮。
胜事日向好,思君何时。

殊俗甘朐䏰,比之刍牛腴。殷勤奉宾客,自谓敬有馀。

鸱嚇虽异贯,赤惑谁能祛。霾阴蔽玄象,清渭混污渠。

谁能继夏后,再分龙与鱼。

朱鹭,朱鹭,不在天,不在渚。飞君堂,作君鼓。倡君歌,起君舞。

玉戟升,朱矛举。燕明堂,耀神兵。享有道,征不庭。栖凤羽,布龙城。

一人庆,四海宁。

碎钿香迹。引啼烟翠羽,细窥帘隙。黯帐纸、残墨瞢腾,又搀弄麝尘,半消宫额。

拚忍清寒,有妆镜、愁鸾偎泣。怅新歌散雪,旧谱暗香,断红无觅。

瑶台梦中误掷。倩仙云评泊,笑靥羞索。待料理、绀玉寒泉,总浸作愁漪,换春无力。

未返芳魂,料不怨、高楼横笛,伴黄昏、背镫瘦影,翠尊酹得。

风飘飘,绶若若,游子东归乐复乐。桃花流水思天台,季父有书夜到来。

我今不去胡为哉。世上何人年百岁,天厚吾人岂无意。

从今百岁又几何,来日苦少去日多。假令就有黄金百,已去光阴谁买得。

百岁千金买不回,一日三公换应直。白玉为浆麟作脯,子拜父前父拜祖。

邻人拥满墙头看,何用长安为好官。

南汉倾颓宫女亡,风流争睹一花香。香名认取素馨字,玉树琼花一样妆。

三山领十郡,公政惟春暄。愧予持布鼓,安敢拟雷门。

虑囚参末议,稍稍窥篱樊。左提复右挈,卵翼感殊恩。

正期侍颜色,朝命移朱幡。

众鸟集芳林,喧啾竞阳和。感时坐达旦,长啸悲且歌。

念彼金石交,悠悠隔关河。重晤良独难,相思将奈何。

岁月忽以晚,世故何其多。嗟嗟黄小群,绀发俄成皤。

倚床发浩叹,万事皆蹉跎。达人贵知命,对酒自吟哦。

一叶乘风破浪开,登山更上妙高台。乱云时复生虚壁,疑有苍龙听法来。

东家陶苦窳,适市日十千。西家琢瑚琏,待贾三十年。

材轻信易售,器重良自怜。世事每如此,古今无不然。

允哉帝德,侯其伟而。
矢诗不多,维后之诒。

冲寒夜夜走风尘,骡轿轻驮老病身。稳似舟行安用水,疾如车转不须轮。

高轩入眼青衫旧,冻雪盈头白发新。我自吹箫吴市过,谁嗤王灿惯化人。

救荒如救灾,祸比燃眉蹙。杯水投车薪,燎原势难扑。

叹息此时情,鸟焚巢已覆。告急书交驰,请帑派施谷。

连月风怒号,滔天浪不伏。劳公百战身,悬民千里目。

愁无山鞠穷,疾奈河鱼腹。藜藿杂秕糠,终餐不一掬。

哀肠日九回,何处求半菽。见公如得父,幸免填沟渎。

去时编户口,稽查费往复。积困苏难迟,倒悬解宜速。

我亦翳桑人,不食黔敖粥。爱倩饥何妨,长歌以当哭。

安得劝发棠,加宾一万斛。康济大臣心,补助生民福。

会看达九重,褒嘉锡命服。

笔间云气生毫末,纸上松声听有无。
收得三茅风雨样,高堂六月是冰壶。

旧闻野妇泣遗簪,行稿遭攘感更深。背锦奚奴犹抱恨,还毡寇盗不逢今。

鸡林有识宁希价,饭颗相逢笑苦心。侧近云山休厌我,盖棺未定尚狂吟。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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