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戍屯处处聚流人,百艺争妍各自陈。携得洋钟才似粟,也能检点九层轮。
两桨春柔,重闉夕远,尊前几日惊鸿影。不道琼箫吹彻,悽感平生。
忍伶俜。杳杳蘅皋,茫茫桑海,碧城往事愁重省。问讯寒山,可有无限伤情。
作钟声。
换尽垂杨,只萦损、天涯丝鬓。那知倦后相如,春来苦恨青青。
楚腰擎。抵而今消黯,点检青衫红泪,夕阳衰草,满目江山,不见倾城。
我本滑稽雄,平生喙三尺。偶窥白玉京,谁假青云翮。
空为舍人憎,岂得紫皇惜。铩羽投故巢,舌在嗟无益。
故巢富林木,亦复饶山石。木使人恒寒,石使人恒瘠。
非无清泠对,未足荡心魄。笑对苟不舒,天地亦云窄。
昨过北海头,视听忽开坼。茫茫造化形,有与无相积。
日月避路行,阴阳势常只。九州巨浸中,飘漾若一席。
蛟龙所弃遗,今古争窟宅。空濛倏变现,世界生历历。
真妄理无殊,观者目燀赫。回头阅人间,何处为陈迹。
归来每注目,慌惚云涛碧。卮言贶好事,窃比谈天客。
临觞决百川,向若写胸臆。宁惟引君醉,更欲取我适。
香篆半成灰,斋宫赐坐回。苑花红未拆,阶草绿先催。
棋布星罗局,茶倾雪泛杯。非才叨岳牧,明祀几番陪。
村黑畏冲虎,且复归柴门。风林月未出,宿鸟争且喧。
浮云忽断续,万丈飞金盆。湛湛天宇高,光气相吐吞。
我行月还逐,是身亦无根。试求不死药,飞腾同久存。
老妻有斗酒,洗盏当前轩。酌酒消我忧,万事俱忘言。
每到清明节,常过第二泉。小桃红染露,新柳绿摇烟。
山色迎人笑,水声夹树穿。佳辰空负负,偃蹇独眠船。
帝念民劳露处啼,旌旗初下慰云霓。两河动静关秦晋,一剿回夷振鼓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