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我亲疾痛馀,颐养少甘毳。手足苦不仁,扶持赖两弟。
为国弃庭闱,此行伤进锐。七尺遂许人,天年不遑计。
远惭狗屠者,好勇诚吾蔽。亲日既苦短,喜惧心徒系。
豪杰贵先人,奋扬在乘势。利剑苟在掌,即可操宰制。
获报君父雠,于孝乃不细。努力赴戎行,介胄不挥涕。
上天悯苦心,所希锡智慧。
繁阴佳秀满林皋,翠积鸾坡入望劳。大块文章荣草树,阳春明媚现焄蒿。
东风有意来芳境,游子无心折宝刀。到此便须为乐地,任教对景醉葡萄。
履儿年十三,方读左公书。左公非异人,衰周一大儒。
其书主一敬,不敬辄叹吁。祸福有两途,敬则福有馀。
不敬即招祸,此言良不诬。被发一祭野,百年为戎居。
宋灾一罪己,勃兴已庶乎。敬为礼之干,惟敬乃良图。
坐立汝皆敬,道已在汝躯。汝能听吾言,福自人不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