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时行(1100—1163)宋代状元。字当可,号缙云,祖籍浙江诸暨(诸暨紫岩乡祝家坞人),出生地见下籍贯考略。宋徽宗宣和六年恩科状元,历官奉节尉、江原县丞、左朝奉议郎等,后因力主抗金被贬,于重庆结庐授课,坐废十七年后方重新起用,官至成都府路提刑,逝世于四川雅安。著有《缙云文集》43卷,《易伦》2卷。
林馆碧溪阴,弦歌杂灯影。夜分犹吾伊,学海在人境。
閒庭露湿候虫鸣,世态炎凉话不平。别院扫妆簪白柰,新宫高宴锡朱樱。
群儿掇拾争矜贵,息壤丁宁订誓盟。桑下本无三宿恋,壶中仙历自长生。
十年小隐在青山,喜有东湖屋数间。门外白云常在眼,此身浑似钓舟閒。
长淮浪平风暂息,万里云消楚天碧。东方月出海门宽,浩浩清河黯无色。
楼船伐鼓顺下流,今夕何夕当中秋。金绳转影素华满,卸帆且作须臾留。
夜深人家市声静,我独高吟众船听。思夺梁园席上才,气压南楼座中兴。
百年此夜不多好,人世浮云何足道。虽有乡心自感伤,能无樽酒相倾倒。
人间清景不可并,杯当暂辍歌亦停。翻思年年看月伴,如今落落如晨星。
此怀此念谁能识,苕水东头静居客。为渠写作看月诗,西方拟附南飞翼。
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虽有魁垒拔出之才,其一累黍不中尺度,则弃不敢取。幸而得良有司,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若取舍非己事者。诿曰:“有司有法,奈何不中!”有司固不自任其责,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皆曰:“其不中,法也。”不幸有司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
呜呼!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况若曾生之业,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而有司弃之,可怪也!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夫农夫不咎岁而菑播是勤,甚水旱则已;使一有获,则岂不多邪?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予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