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判姓分衔,纵五尺、二分宽窄。雕镂出,一行细字,堪陪玉尺。
左右分陈监试案,收藏不到司衡席。认经房、卷面印分明,存稽核。
天人界,鸿沟画、云霄路,函关隔。发军符,好风吹送,几行飞翮。
半喜犹争文字命,终身已注师生籍。抱遗珠、借慰老儒心,嗟何益。
蓟门关外故人居。十年不见音问疏。昨日江头见来雁,寄得滦河一纸书。
引泉开碧沼,可以胜沧浪。花梦蓬山笔,风流曲水觞。
古梁鸣翡翠,秀句出筼筜。明日传高唱,行人识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