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字子骏,钱塘人。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年七十三岁。工诗文。皇祐五年(公元一0五三年)进士,除知袁州萍乡系。历福建转连判官,主客郎中。出为变路提刑。建中靖国初,(公元一一〇一年)除知明州丐宫祠,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卒。骧著有文集十八卷,赋二十卷,均《宋史艺文志》并传于世。
有人窈窕,表灵旗云路。独立幽篁被蘅杜。杳冥冥、松柏昼晦山阿,憺忘归,采秀折兰带薜。
芳馨结不得,宜笑修容,既见慕兮又含睇。石荫葛蔓蔓,猿木萧萧,疑然作、夜鸣飘雨。
怨险磊、车乘怅离忧,徒遗我、难留所思之处。
海门日落角声凉,庾岭霜清橘柚香。几处寒砧催木叶,频年倦旅怯秋光。
登临朝汉荒台畔,凭吊降王废苑傍。莫问当时歌舞地,暮云愁锁绿芜长。
木叶秋深乌夜村,城南风景爱张园。卷帘云气收秦驻,抱阁潮声落海门。
鱼跃镜中欣出网,鹤飞天外薄乘轩。退思前席持螯处,真比泉明松菊存。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