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 追者之众?”邻人曰:“多歧路。”既反,问:“获羊乎?”曰:“亡之矣。” 曰:“奚亡之?”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杨子戚 然变容,不言者移时,不笑者竟日。门人怪之,请曰:“羊贱畜,又非夫子之有, 而损言笑者何哉?”杨子不答。(追者之众 一作:追之者众)
心都子曰:“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学 非本不同,非本不一,而末异若是。唯归同反一,为亡得丧。子长先生之门,习 先生之道,而不达先生之况也,哀哉!”
未捲半帘霜,犹疑在庭月。倚树汲清泉,疏风猎华发。
瘦损东阳缘底事,离愁别恨难禁。夜长谁共拥孤衾。
来时共鬓在,今已二毛侵。
流水共山依旧是,兰桡往事空寻。一番风雨又春深。
桃花都落尽,赢得是清阴。
远如期,宜四海。皇帝日月所置,有甘露三载。单于自归大佳以万人,稽首陛下北藩臣。
左右贤王奉国珍,谒者令引之乡殿陈。橐佗拉沓,就羽蒙戎。
酪酒乃是阏氏之所饮,駃騠生自余吾中。将进酒,顾其豪,挠以留犁径路刀。
何用赐之,黄金犀毗,赤绨锦袍。扶伏沮泽,曾不知天子神灵。
从今以往,但居光禄塞下不愿归庭。
平沙北流水,青山在其上。李陵思乡台,驻马一西向。
草根含馀凄,峰尖入寒望。俚言虽莫稽,陈迹尚可访。
想其深入初,步卒亦材壮。手张天子威,气夺名王帐。
覆车陷囚虏,此志乃大妄。一为情爱牵,皇恤身名丧。
缕缕中郎书,挽使同跌踼。安知臣节恭,之死不易谅。
河梁执别处,出语谩惆怅。家声故燀赫,三世汉飞将。
兵法有死生,人运迭休旺。忠回在信史,岂没功罪状。
马迁当腐刑,强欲雪其谤。土思岂能无,层云塞亭障。
千年麒麟图,吾将执玄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