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南唐诗人,生卒年不详,大约920-974年在世。字有中,江西九江人。仕南唐为淦阳宰。有《碧云集》三卷,今编诗四卷。《郡斋读书志》卷四著录《李中诗》二卷。另《唐才子传校笺》卷十有其简介。《全唐诗》编为四卷。人毕生有志于诗,成痴成魔,勤奋写作,自谓“诗魔”,创作了大量的诗篇佳作。与诗人沈彬、孟宾于、左偃、刘钧、韩熙载、张泊、徐铉友好往来,多有唱酬之作。他还与僧人道侣关系密切,尤其是与庐山东林寺僧人谈诗论句。与庐山道人听琴下棋。反映了当时崇尚佛道的社会风气。
风栗栗兮云黄,梅事动兮贞芳。纷白月兮广野,屑宝璐兮平冈。
云可怡兮日可献,野可撷兮水可湘。拾樵苏兮野爨,储橡栗兮山粮。
竹房深兮云暖,芸几净兮春芗。官无徵兮村静,年屡有兮金穰。
我今不乐兮岁迟暮,处嘉遁兮徜徉。击鲜拊缶兮聊以卒岁,谁争子所兮乐其乐兮无央。
闻说新居好,山樊卜筑深。药囊能济物,龟策少知音。
四海忧黔首,中原尽绿林。直须期雪屋,夜棹去相寻。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追随六郡子,深入塞云来。关路春飞雪,沙场夜涨埃。
戏围千骑猎,笑挽六钧开。历历经游处,初心已矣哉。
空江渺渺暮烟霏,轻舸应知张掾归。鸿雁恰来枫叶下,山翁未解换秋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