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皋(746年—805年9月13日),字城武。京兆万年(陕西西安)人。唐代中期名臣,韦元礼七世孙,韦贲之子,出身京兆韦氏,排行第二十三。代宗广德元年(763年)为建陵挽郎。大历初任华州参军,后历佐使府。德宗建中四年(783年)以功擢陇州节度使,兴元元年(784年)入为左金吾卫大将军。贞元元年(785年),韦皋出任剑南节度使,在蜀二十一年,和南诏,拒吐蕃,累加至中书令、检校太尉,封南康郡王。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卒,年六十,赠太师,谥忠武。《全唐诗》存其诗三首。
宣城有女堪励俗,生长闺中严自束。针线惟勤继晷灯,陌阡不涉寻春足。
守贞待字怜里争,交口相称遍亲属。前村鼓乐庆秋登,父母偕行俾处独。
习惯徒知往赛神,疏防倏已来戎伏。空庭长日阒无人,啖者视为几上肉。
乘卢淩弱横相干,兽心乃在常佣仆。仓猝奚奔号莫应,此身可死不可辱。
恨漫碧落气烛虹,爪裂奸容奸手毒。石点纷纷星雨飞,血洒桃花躯洁玉。
身躯玉洁志冰清,二九春光逝水轻,纲常巾帼千秋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