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元(1096—1163),字体仁,江西省乐安县流坑人,南宋恩榜状元。生于绍圣三年(1096)。累试不第,特奏补文学。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举,殿试时欲点为第一,以有官之故,改为进士第二名,赐“恩例与大魁等”,时称“恩榜状元”。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侍郎。绍兴二十五年(1155),任参知政事,掌左仆射(副宰相)职权。[1] 秦桧死,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被论落职。隆兴元年(1163)卒,年六十八。
造化非无意,都如图画中。犹嫌未奇怪,更出石屏风。
故人来诵故人诗,千里秋风致远思。回首太行何处是,乱山红叶雁来时。
刘侯宦辙半天下,台阁府州无不可。王良驷马熟路车,杨仆楼船顺流柁。
政刑德礼随设施,贤智愚顽成切磋。朅来贰政临吾州,民习浇漓更偷惰。
我侯振举纲目张,治剧理繁惟琐琐。每嗟田赋籍不明,玉板青绫空叠垛。
大邦有命独见推,万指不停吹夜火。富民有田不忍欺,贫士无田愈闲暇。
今年赋役称均平,吏不容奸民俗妥。侯能施惠泽吾民,民亦祝侯膺福嘏。
祝侯福嘏当何如,正笏垂绅辅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