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得天一角,织成山四围。
柳永
  柳永,(约987年—约1053年)北宋著名词人,婉约派代表人物。汉族,崇安(今福建武夷山)人,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改名永,字耆卿,排行第七,又称柳七。宋仁宗朝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故世称柳屯田。他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以毕生精力作词,并以“白衣卿相”自诩。其词多描绘城市风光和歌妓生活,尤长于抒写羁旅行役之情,创作慢词独多。铺叙刻画,情景交融,语言通俗,音律谐婉,在当时流传极其广泛,人称“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婉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对宋词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代表作 《雨霖铃》《八声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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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芳满眼斗风流,谁倍春来有客愁!
惆怅不干桃李事,故山烟雨忆松楸。
意行无定处,适口无夙嗜。
门外自风埃,山中有余地。
事事皆顺境,物物皆真味。
梅山今何人,而我亦同数。
麋鹿所惊怪,草木或不置。
一杯复一杯,闺中笑声沸。
古道固如此,乃有此同气。
谓我且须留,崦嵫红未坠。
吊龙逢,哭比干。羡庄周,拜老聃。
未央宫里王孙惨。南来薏苡徒兴谤,
七尺珊瑚只自王。孔明枉做那英雄汉,
早知道茅庐高卧,省多少六出祁山。
秋光明媚似春光,重九尊前草树香。
可记前年宝藏寺,西山暮雨怨吴郎。

高斋过暑雨,白云逝沧洲。凉风起林杪,一叶已先秋。

落照耿空开,倏与苍烟收。西山转斜汉,龙角相随流。

朝晡不相知,逝者焉能留。今之隐凡者,未审当奚游。

丹凤城南路。看纷纷、崔卢门第,邹枚诗赋。独炙鹅笙潜趁拍,花下酒边閒谱。

已吟到、独消魂处。不值一钱张三影,尽旁人、拍手揶揄汝。

何至作,温韦语。

总然不信填词误。忆平生、几枝红豆,江东春暮。昨夜知音才握手,笛里飘零曾诉。

长太息、钟期难遇。斜插侍中貂更好,箭?鸣、从猎回中去。

堂堂甚,为君舞。

万里同云鸟不飞,出门寒色上人衣。谁家公子能驰马,雪满长安射猎归。

皇帝五年秋,皇华遣使行九州。
皇明明见万里外,犹恐阴噎生蜉蝣。
奉使代天明,四目达九幽。
假天喜怒私恩仇,欺皇明,是非一逆海倒流。
其中答理子,西边托周游。
西边有鸟其名为休留,复有老狐九尾而九头,扇妖作怪呼匹俦。
朘我赤子血,上敝十二旒。
力大泰山不可拔,答理子,一触泰山折之如不周。
呜呼汉有张纲,卫有吏酋,元有答理,足追前猷。
太史笔,不贬褒,我作歌诗继春秋。

林下觉凉早,披衣过漏声。关河今夕戍,秋月想同情。

世乱无家好,身劳遇物轻。知君重意气,西向拂龙精。

弱冠追随鬓已苍,云萍南北为谁忙。年将耳顺交情重,事与心违别恨长。

梁苑日晴乌反哺,楚天风冷雁离行。万间自古男儿事,好趁仙槎入帝乡。

曾陪冠冕上三台,金水桥东日往来。露湿柳梢随直上,日高花底散朝回。

当时桂苑青霞佩,此日茆檐浊酒杯。感子未能同寂寞,莫辞高咏寄蒿莱。

膏雨初乾风日晴,绿阴深处一声莺。
唤回午枕伤春梦,起向蔷薇花下行。
笑菊欺梅。嫌蜂却蝶,压尽寒荄。月下精神,醉时风韵,红透香腮。天工造化难猜。甚怪我、愁眉未开。故遣名花,凌霜带露,先送春来。

高哉碧梧栖凤毛,??振融陵丹霄。郁乎苍松盘鹤顶,翩翩展翅依云巢。

君子于止知所止,坚吾寄托畴能摇。丰肌美羽胡为者,钟鼎何如安藜蒿。

君昔仁风遍泽国,举手翩阳阳不骄。今年六月又苦热,金飙送入始清萧。

我惭一扇寄千里,聊为两地除炎歊。君非热中我冷宦,古人何必矜题桥。

胸襟磊落笔锋利,趋炎附热非英豪。湖山别去今七载,熙州焉能比霅苕。

数椽官舍地低湿,往往久雨生寒潮。千峰万岭罗户右,绕墙芬馥多兰椒。

黎祁一味颇不厌,开轩扫榻能相邀。司空佛图助吟咏,山川刻露飞彩毫。

春花秋月期不至,徒令诗笔走清超。相思团扇对明月,遥知月下宽征袍。

风生一握凉侵臂,秋果再热奚辞劳。君身松柏是后彫,况有雏凤夸翔翱。

天伦乐叙欣所遭,一枝笑我同鹪鹩。君诗摺叠等琼瑶,盥薇读罢香暗飘。

田园有计归须早。在家纵贫亦好。南来北去何日了。光阴送尽,可怜青鬓,暗逐流年老。
寂寥孤馆残灯照。乡思惊时梦初觉。落月苍苍关河晓。一声鸡唱,马嘶人起,又上长安道。
苍崖古木插奫沦,薄暮丛祠亦恐人。
波面时闻声仆碌,只应神物是游鳞。

松小已逾岭,不归应偶然。久窥飞鸟意,难定白云天。

夜磬答孤语,秋花照短眠。清光纷委壑,寒重草堂前。

君诗何所似,绝似晚唐诗。
写出春云状,融成白雪词。
百篇多态度,二妙一襟期。
与我为三友,他年题品谁。
求道如求雨,乾枯日夜愁。
忽然风雨至,万壑尽争流。
直得天下万物沾润,三井龙王出头。
云南如劈箭,云北似倾湫。
激石怒雷吼,翻空雪浪浮。
忽然风雨息,平地一时休。
衲僧家,骑个水牯牛。
多快活页纸,百无忧。
健即行,困即歇。
布袋头,亲解结。
钉打钉,铁打铁。
寒道寒,热道热。
此是诸佛心宗,亦名单提妙诀。
七峰峰顶滑如苔,寒山拾得相拖拽。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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