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友人壁

茆檐前後久松萝,百里乘闲向此过。
间水绕田山影转,野林留日鸟声和。
萧条鸡犬绕人少,想象乾坤发兴多。
世事不如闲静处,知君出处意如何。
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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亸吟鞭、雁峰高处。曾游长寿仙府。年年长见瑶簪会,霞杪盖芝轻度。开绣户。笑万朵香红,剩染秋光素。清箫丽鼓。任滟玉杯深,鸾酣凤醉,犹未洞天暮。
尘缘误。迷却桃源旧步。飞琼芳梦同赋。朝来闻道仙童宴,翘首翠房玄圃。云又雾。身恍到微茫,认得胎禽舞。遥汀近浦。便一苇渔航,撑烟载雨,归去半寒鹭。
幽人抱膝掩柴门,八九渔家烟水村。
坐对青山两无语,春风春雨送黄昏。
卷却丝纶扬却竿,莫随鱼鳖弄腥涎。
须知别有垂钩处,枯海无风浪拍天。
西山一夜雨,秋气入庭除。
清晨展书坐,翛然乐有馀。
天宇一何廓,荡荡真吾庐。
熇熇夸毗子,夺隘无旷居。
众鳞争勒潦,鬣耆安得舒!岂知逃闲寂,放荡得尾闾。
吾乐正如此,君乐复何如?

文孙十岁摹周鼓,日课偏旁授《说文》。娱老知君定忘老,鹤雏渐长欲淩云。

老夫黄屋亦称臣,火树珊瑚半入秦。往日歌台虽已矣,舞腰犹似汉时春。

春光漂荡别离天,心似游丝百尺牵。见说人归归雁后,那堪泪落落花前。

南都翠黛宜为史,北里红笺定几篇。争似碧窗银烛夜,月痕依约话缠绵。

三吴有丈夫,气欲吞海水。开口论世事,借箸对天子。

瑞节高如松,一岁几繁使。秋水浮湘月,樽酒屡觏止。

言别不可攀,寥虚看云驶。

秦火犹存未烬书,渊源家学富三馀。分明古道照颜色,映雪寻行愧不如。

谢王公,令身脱,田耕出祥光。然省悟,汞内结铅霜。识尘缘恩爱,须当、念断情忘。猿退,乎者也,从此便潜藏。臧。堪可用,分修葺,玉洞金房。通得玄妙,知味闻香。日逍遥豁畅,申处、同话琅琅。辰好,端午正,玉性自然芳。
一宿白云根,时经采麝村。数峰虽似蜀,当昼不闻猿。
马立溪沙浅,人争阁道喧。明朝弃襦罢,步步入金门。
春欲尽,日迟迟,牡丹时。罗幌卷,翠帘垂。彩笺书,红粉泪,两心知。
人不在,燕空归,负佳期。香烬落,枕函欹。月分明,花淡薄,惹相思。

牛刀小试恢恢手,庭讼都无犴狱空。直把弦歌为县谱,寥寥千载接清风。

读书衡茅下,秋深黄叶多。
原上见远山,被褐起行歌。
依依墟里间,农叟荷过。
华林散清月,寒水淡无波。
遐哉栖遁情,身外岂有它。
人生行乐耳,富贵将如何!
矻矻被吟牵,因师贾浪仙。江山风月处,一十二三年。
雅颂在于此,浮华致那边。犹惭功未至,谩道近千篇。

锦波瀰瀰锦鳞美,尺书中有相思子。柳枝枯尽江上青,兔走乌飞速如水。

去雁声遥不复回,烟江几日风帆开。酒香百瓮泼春泪,惆怅故人殊未来。

帘衣深下,但溟濛一片,频飞轻雾。十里红楼都似水,惟有莺声低度。

杨柳多情,和春共瘦,还替春凄苦。揉昏搓暝,粉香犹未成絮。

生怕燕子归来,沉沉绿暗,换了门前路。见说钿车南陌少,几日芳游轻误。

山枕馀熏,云屏萦梦,绊得清寒住。无聊人起,洒窗时响疏雨。

园林桃李争妍,我有兰花数朵。杯盘笋蕨鲜肥,恁地有何不可。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寄者,柳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 ,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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