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655年―711年),字元度,宋州宁陵人,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曾祖刘会,官至隋高阳郡功曹、益州绵竹令;祖刘举,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潞州乡县令;父刘思立,考功员外郎。刘宪十五岁举进士,授阜城尉,历任武德、白水、伊阙三县尉,累进左台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尚书工部员外郎。景龙初(公元707年),为太子詹事,兼崇文馆学士。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年五十七。赠兖州刺史。宪著有文集三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所谓伊人,玉貌颀然,碧瞳紫髯。羡荷裳蕙带,五陵公子,黄冠葛屦,丈室瞿昙。
鹤立仙姿,虎头妙笔,颊上添毫一二三。参同契,任洪崖把臂,弥勒同龛。
飘萧素发鬖鬖。似柱下犹龙问老聃。向世出世闲,先窥太极,用无用处,椎破连环。
形影交忘,画图三昩,白板枯禅不待参。从君老,愿担簦五岳,结制精蓝。
气离清浊割,元开天地分。三才初辨正,六位始成文。
继天爰立长,安民乃树君。其明广如始,其泽厚如云。
惟昔我文祖,拨乱拒讴歌。三分未抚运,八百不陵河。
礼敷天下信,乐正神人和。风尘行息警,江海欲无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