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彦雄[约公元九六0年前后在世]字文干,里居及生卒年均不详,约周末宋初间前后在世。南唐进士。彦雄著有《梅领集》五卷,(《文献通考》作《梅顶集》二卷。此从《全唐诗》)传于世。
天陛黄麻出,同时拜宠荣。荐贤窥汲引,谋国冀升平。
睽阔仍寒暑,吁嗟隔死生。门人有碑诔,不数汉公卿。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竹似贤,何哉?竹本固,固以树德,君子见其本,则思善建不拔者。竹性直,直以立身;君子见其性,则思中立不倚者。竹心空,空以体道;君子见其心,则思应用虚受者。竹节贞,贞以立志;君子见其节,则思砥砺名行,夷险一致者。夫如是,故君子人多树之,为庭实焉。
贞元十九年春,居易以拔萃选及第,授校书郎,始于长安求假居处,得常乐里故关相国私第之东亭而处之。明日,履及于亭之东南隅,见丛竹于斯,枝叶殄瘁,无声无色。询于关氏之老,则曰:此相国之手植者。自相国捐馆,他人假居,由是筐篚者斩焉,彗帚者刈焉,刑余之材,长无寻焉,数无百焉。又有凡草木杂生其中,菶茸荟郁,有无竹之心焉。居易惜其尝经长者之手,而见贱俗人之目,剪弃若是,本性犹存。乃芟蘙荟,除粪壤,疏其间,封其下,不终日而毕。于是日出有清阴,风来有清声。依依然,欣欣然,若有情于感遇也。
嗟乎!竹植物也,于人何有哉?以其有似于贤而人爱惜之,封植之,况其真贤者乎?然则竹之于草木,犹贤之于众庶。呜呼!竹不能自异,唯人异之。贤不能自异,唯用贤者异之。故作《养竹记》,书于亭之壁,以贻其后之居斯者,亦欲以闻于今之用贤者云。
日与夫人子,相随若弟兄。羡渠犹有母,使我欲无生。
未病思求药,方餐念遗羹。此情今已矣,泪雨待同倾。
明哲本犹人,涕泪对昊天。幸赖人命长,豫顺久则然。
洒泪伤子弟,雕零蒲柳先。戕责属伊谁,未免徒自怜。
魂魄返旧居,应识路绵绵。大海汇百川,乃有精卫填。
高岸虽崔嵬,为谷伤他年。逝者不复追,此恨畴能捐。
懿德良不渝,努力志圣贤。
渐老疏尘事,心清身亦安。借来云半榻,睡起日三竿。
松火炉头煖,风波屋外寒。行藏皆梦里,何必问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