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稽首无上尊,为世大慈父。为悯一切众,流浪诸苦海。
滋无碍辨才,广为众生说。譬如大火宅,随念得清凉。
又令诸穷子,获此大宝珠。是真秘密藏,故名妙法华。
非思量分别,而以得解悟。虽诸大菩萨,有所不能知。
况于声闻众,岂复闻妙义。如来广开示,一一令悟入。
众生悉皆晓,而况于声闻。我佛出现世,了此一大缘。
当如佛所说,是最为第一。今此大比邱,舍所甚爱者。
百炼真黄金,销铄为书写。具诸大宝贝,更以为庄严。
偷儿甚魁侩,如飞天药叉。诸所经过处,悉为尸陁林。
大火所藏灭,毫发无遗馀。龙天诸善神,悉力来加护。
究竟不得坏,我今同赞叹。普告诸佛子,凡所见闻者。
信心自坚固,各各普授持。
虎夫驰射殿西偏,一箭穿毬不再弯。飞骑新图天上本,龙眠偷得到人间。
去去莫悽悽,馀杭接会稽。松门天竺寺,花洞若耶溪。
浣渚逢新艳,兰亭识旧题。山经秦帝望,垒辨越王栖。
江树春常早,城楼月易低。镜呈湖面出,云叠海潮齐。
章甫官人戴,莼丝姹女提。长干迎客闹,小市隔烟迷。
纸乱红蓝压,瓯凝碧玉泥。荆南无抵物,来日为侬携。
纸帽行游事可羞,教奴短布累奴愁。儿郎爱马偷骑去,妾貌如花当九牛。
一年今日最芳菲,花影相和满客衣。
石濑云溪深寂寂,蜂黄蝶粉两依依。
主人恩重真难遇,尊酒留欢醉始归。
金谷风光依旧在,此行谁道负春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