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驹或名千里,超然气有馀。駃騠生自异,驽蹇讵同居?
逐队曾何累,空群信不虚。仰思蹇秣越,俯谢伏盐车。
德固尊天骥,才还称帝舆。九州看历历,四足任徐徐。
刍粟非吾志,鸥凫那得如?取论天下士,顾盼岂徒欤!
宰树丰碑一水湄,金牌终古事参差。攒宫麦饭无寒食,赐庙椒浆有岁时。
歌舞梦华前代恨,英雄复汉后人思。青城反复如偿博,只恨幽兰一烬迟。
凤书天上至,龙节日边催。两越乘槎使,三都作赋才。
路人傍树断,心逐暮江回。绿水樵人宅,青蘋钓客台。
山寒金粟落,岩静玉华开。月照方穷谷,春深已劫灰。
观风寻禹穴,题石面天台。多少长安侣,看君奏草来。
作客楚天远,同官粤峤边。独怜葭倚玉,报最政闻弦。
渔火明深夜,江村起暮烟。海天家何处,云物总凄然。
青青道傍柳,郁郁园中葵。葵长有芳叶,柳生无完枝。
所托势则殊,荣悴固其宜。寄言乘时者,皦皦难自持。
春雨沛嘉树,动与旬朔逾。积阴滞群品,流潦溢九衢。
摵摵西北风,冥冥混晨晡。云解复旋布,出日不须臾。
陟彼古城闉,采采水中蒲。所怀逾云远,各在天一途。
忆昔结发时,情深鱼水娱。曲折值惊涛,分流异江湖。
眷言始终心,拟彼文竹躯。抱竹坐永宵,愁心倚寒襦。
冰霜耐岁寒,云雨巫峡孤。癯躯良可捐,天恩岂容辜。
劲节抱虚心,望望凝苍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