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几年尘土客京华,一日春乘犯斗槎。梦好夜归全蜀道,眼明朝宴上林花。
白头佐邑非为晚,蓝绶还乡亦可誇。况有雄图看悟主,莫伤孤宦向天涯。
羚羊峡东惟端溪,水岩之口临江低。石师匍匐下绝磴,中穿四洞先东西。
使君最嗜紫云片,脚踏青天割为砚。青花细细似微尘,蕉叶白中时隐见。
空濛雨气成黄龙,欲散不散浮水面。猪肝淡紫方新鲜,带血千年色未变。
中间火捺晕如钱,半壁阴沉望似烟。翡翠朱砂非一种,斑斑麻鹊点多圆。
斯是水岩石中髓,水之精华结渊底。就中纯粹含乾德,纷纷脂玉惭肌理。
入手温然煖若春,浮动心花兼意蕊。姑射冰凝总在神,昭仪膏滑那濡水。
玉骨虽刚按似柔,生气周身无不靡。鸲鹆何须活眼多,云霞亦是空天滓。
使君命匠细磨砻,中有三方最高美。其馀浸润水盘中,水碧金膏尽糠秕。
分我东洞一大脔,似方非方非石子。纵横六寸甚端厚,蕉叶青花相间起。
前者两片琢未成,赠我已与琼瑶似。使君割爱本非常,不贪为宝吾难已。
连城之璧妄希求,腼颜未免秦人耻。何物能为十五城,赋诗适自呈媸鄙。
使君作者本多才,笑我布鼓持当雷。不须狡狯凭诗笔,自有神明契合来。
他乡宁似故乡游,明月猿啼五岭头。阊阖城边枫叶起,白云何处不悲秋。
山巍巍,雪霏霏。日夕随风栖涧石,夜寒和月照岩扉。
山杳杳,雪皎皎。雪在山头雪更高,山头有雪山逾老。
老僧爱雪兼爱山,岁岁山中自掩关。每到冬来必见雪,每到见雪必开颜。
我心与雪何相似,长欲空山抱雪死。纵令骨化定为冰,直至魂销应作水。
我常对雪寂无声,雪来见我如有情。昔日袁安今日子,相看相伴两忘形。
从来不愿销金帐,羔羊美酒斟还唱。人间行乐只片时,曲残酒醒身凋丧。
亦不愿高楼玉笛吹,梅花落处使人悲。此中何限江南客,对此安能不泪垂。
但愿深山荒寺里,尽日无人吾与尔。只恐春来尔不禁,寂寂相思从此始。
是时天地苦冥冥,山僧作歌山雪听。
陶然饯别短长亭,吟册光生汗简青。千顷汪波医我俗,每谈高致忆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