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已矣郑录事,功名与愿违。须翘如插戟,体弱不胜衣。
白日长江去,青山何处归。崇台三酹酒,目断雁南飞。
高高在上,实爱斯人。眷求圣德,大拯彝伦。率土方燎,如火在薪。
惵惵黔首,暮不及晨。朱光启耀,兆发穹旻。我皇郁起,龙跃汉津。
言届牧野,电激雷震。阙巩之甲,彭濮之人。或貔或武,漂杵浮轮。
我邦虽旧,其命维新。六伐乃止,七德必陈。君临万国,遂抚八寅。
赤松有约素誇张,修短无心任彼苍。岱色何如荆树美,薇斋先借笔花香。
蓬桑久挂都成栎,桃李栽盈即是棠。何日峰头五老聚,与君共话海天长。
熙宁四年十一月,高邮孙莘老自广德移守吴兴。其明年二月,作墨妙亭于府第之北,逍遥堂之东,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
吴兴自东晋为善地,号为山水清远。其民足于鱼稻蒲莲之利,寡求而不争。宾客非特有事于其地者不至焉。故凡郡守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富有余者,皆争出谷以佐官,所活至不可胜计。当是时,朝廷方更化立法,使者旁午,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为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是岁十二月,余以事至湖,周览叹息,而莘老求文为记。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此即昔人之惑,而莘老又将深檐大屋以锢留之,推是意也,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物之有成必有坏,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不可奈何而后已。此之谓知命。是亭之作否,无可争者,而其理则不可不辨。故具载其说,而列其名物于左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