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斯(唐约公元八三六年前后在世),字子迁,晚唐著名诗人,台州府乐安县(今浙江仙居)人。 因受国子祭酒杨敬之的赏识而声名鹊起,诗达长安,于会昌四年擢进士第,官终丹徒尉,卒于任所。项斯是台州第一位进士,也是台州第一位走向全国的诗人。他的诗在《全唐诗》中就收录了一卷计88首,被列为唐朝百家之一。项斯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修行人,先禁眼,见他妇女,不宜顾盼。牢擒捉、意马心猿,休缓缦缓缦。
我人除,事情简。清贫柔弱,逍遥散诞。谨遵依、国法天条,永不犯不犯。
六出争如五出嘉,天孙姑射斗矜夸。总然玉质都相似,若论生香合让花。
平生用世守遗经,老去真为国典刑。班马文章高汉代,夷夔礼乐重虞廷。
身轻似得长生术,名就犹当未暮龄。人物斗南称第一,他年汗简有馀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