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松道者

栽培得地,节操苍然。
死而复活,身后身前。
楖栗横肩阿剌剌,再来不直半分钱。
释普宁(?~一二七六),号兀庵,蜀(今四川成都)人。出家于蒋山,参育王无准师范禅师得法。理宗绍定、端平间,为侍者随师范自育王至径山数载。历住庆元府象山灵岩广福禅院、常州无锡南禅福圣禅寺、巨福山建长兴国禅寺、婺州云黄山宝林禅寺。端宗景炎元年卒(《佛学人名辞典》)。为南岳下二十世,无准师范禅寺法嗣。有《兀庵普宁禅师语录》三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附录。 释普宁诗,以辑自《语录》的偈颂及其中单编的诗合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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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貌不识睡,见来尝苦吟。风尘归省日,江海寄家心。
与鹤期前岛,随僧过远林。相于竟何事,无语与知音。
兰夜沉沉鹄漏长。
艳艳洒妆斗姚魏,冥冥花影逢石丁。
醉生梦死何如竹,三百五十九日醒。

西北有浮云,白白澹将坠。安知东南望,有海乃无地。

海气秋昏昏,天星为易次。仰天海浩叹,空陨诗人涕。

见几者何人?相率思去位。萧晨读公诗,浩然见归思。

归去岂不佳,中外正多事。念天生才心,济世乃为贵。

百折苟不回,终必申吾志。远人况相格,何用恤浮议。

行收已失权,更截旁溢利。顾此凋?民,徐为苏元气。

三州士与女,歌颂方无既。时危仗豪隽,重任在疆寄。

岂曰位不高,持节已为使。秋风思鲈脍,彼特王门吏。

乱萌虽已兆,何忍吾君弃!苏轼终爱君,斯意谨当志。

河山况如故,力在收破碎。九州不可知,犹冀一方治。

内乱吾不与,外患吾不避;用敢告司阶,斯语合经义。

勿信鹧鸪言,声声唱归去。老圃有秋容,且对黄花醉。

葑亦多彦,哿矣两朱。昆丘连璧,峄阳双梧。子出最后,遗风爽如。

寒泉冬洁,菉竹秋臞。积百媚学,孰俪君劬。宵闻片籍,屏寐以须。

失之皇皇,获之愉愉。抛裘喷炙,投玉捐珠。珍香宝茗,法绘名书。

清谈晏对,日坐仙区。爱我维笃,弃我亦徐。怅其邈矣,临风永吁。

彤庭秋晚宴,和气与春同。
寿酒千钟绿,宫化万叠红。
金羁鸾仗底,赤舄玉阶中。
归路闻人语,关雎诵国风。
十日清溪路,新春细雨天。
绿波随棹起,白鸟望舟眠。
麦秀初如草,云浓半是烟。
明朝可遵陆,还忆此江边。
多难全高节,时清轸圣君。园茔标石篆,雨露降天文。
义激忠贞没,词伤兰蕙焚。国人皆堕泪,王府已铭勋。
揭出临新陌,长留对古坟。睿情幽感处,应使九泉闻。

七尺微躯几度春,閒从经史阅前人。雄才惟爱经同甫,丽句还推卢照邻。

纵使经纶多素志,依然琴鹤少纤尘。两疏拂袖归来日,田里优游怀葛民。

八郡诸侯百二同,秦中才罢又天中。河流犹带东西陕,云气忽来大小嵩。

梁苑楼台新挂月,隋堤杨柳细摇风。信陵食客多如许,座左犹云待老翁。

黄石城头雨未乾,晚风吹送角声寒。扁舟莫道小如叶,载得春愁分外宽。

风月心肠别有情,灵台珠玉气常清。
微吟暗触天机骇,雅道因随物象生。
春是主人饶荡逸,酒为欢伯伴纵横。
莫嫌宫体多淫艳,到底诗狂罪亦轻。

玉门碛远度伊州,无数田畦望里收。天作雪山隔南北,西陲锁钥镇咽喉。

此老今年八十三,江滨独擅汉衣冠。文章衔袖独蛇字,须发如霜虎豹颜。

耆旧于今足尘土,典型留此重家山。醴牢略具高年礼,万一神丹乞九还。

十里松萝映碧苔,一川晴色镜中开。
遥闻上界翻经处,片片香云出院来。

晚过力力溪,溪水清可掬。皎月悬林端,修竹如新沐。

下马入番社,番众一何肃。灯前试细认,尔雅殊被服。

咨访听语音,通晓更娴熟。圣治开文明,光被及番族。

应知久渐摩,秀发此先卜。拱手进番童,经书果能读。

忠信自有基,礼义须涵育。劝勉且丁宁,披月前村宿。

休羡莺花,春富贵、韶光九十。最好是、清秋时候,人间何夕。天上紫云车趣驾,殿中青鸟音传实。正女牛、南极一齐明,光相敌。诗在手,堂趋北。染豪处,池翻黑。看回鸾飞诰,宠封新国。福比箕畴兼备五,寿除彭祖千中一。更好将、大衍数重推,来复日。
古镜未磨黑似漆,及乎磨后也模糊。
忽然打作百杂碎,笑倒当年舜老夫。
指天指地独称尊,搅动乾坤海岳昏。
自从赚杀人无数,直至而今无脑门。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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