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繇,郑州荥阳(今属河南)人,唐代诗人。嗣圣元年登进士第。开元初累转右拾遗,迁监察御史。六至八年,为岐王长史。十七年,自陈州刺史转湖州刺史。十八年前后,迁博州刺史。其间曾任金部郎中。工五言诗,所作诗,当时以为绝唱。《全唐诗》卷一一○录其诗二首。《全唐文》卷三二八录其赋一篇。生平事迹散见《旧唐书》卷九五《惠文太子传》、《唐诗纪事》卷一五、《唐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一五、《嘉泰吴兴志》卷一四。
曾非雀与鼠,何彼大仓为。狐裘破不温,黄狗补其皮。
霜花逐落月,缀在枯槁枝。予年过五十,瘦寝冰生肌。
予心充塞天壤间,岂以一物相拘关。放然一物无不有,遂得此身相与閒。
上人搆堂号栖心,不欲尘累相追攀。冷灰槁木极溃败,虽有善迹辄自删。
予尝浩然无所挠,与子异指亦往还。卷舒动静固有道,期于达者诚非艰。
中丞谢司空,书院开湖渚。静观山下泉,因知水来处。
湛然涵太虚,馀波欲东注。湖光入帘明,照见先生语。
逝者其如斯,自然本无作。一画起于无,六经皆我注。
自以我自观,自感还我悟。寄语湖外人,湖源尔当溯。
伤心南浦江郎赋。鹧鸪省识离情苦。春草碧于烟。蓉湖送别天。
长亭风景暮。帆指西泠路。今夜雨潇潇。枫江第一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