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史,字惟直,宜春人。开成元年举进士第,国子博士,历永州刺史,即谷之父也。诗三首。
犬吠舍前后,月明村东西。岸草蛩乱号,庭树鸟已栖。
我仆城中还,担头有悬鸡。小儿劝我饮,村酒拆赤泥。
我醉不自觉,颓然葛巾低。著书笑蒙庄,茗艼物自齐。
岭外方舆作帝家,南郊西望尽长沙。只今大庾峰头月,曾照芳华内苑花。
高台酉接汉云台,棨戟遥临虎帐开。百二山河平似掌,伏波今日又重来。
朱公神仙人,冰雪照肺腑。祖帑阅羽化,祖书在册府。
门掩一亩宫,虹梁跨风渚。乔木八九株,梧桐杂槐榉。
中有玉井香,银云洒零雨。俗士不必来,佳朋来不拒。
煮茶不无童,谋酒自有妇。核破玉刃霜,筒卷金茎露。
方响歌洞仙,自题舞魔女。梧溪斥琴操,海岳订画谱。
棹歌发复留,冰花凉欲语。焉知人间世,大火虐如虎。
翰林妙写溪村趣。茅屋知何处。溪翁想像住溪湾。
一笑如今,家在画图间。
西风门掩芦花溆。聊与渔家伍。人间不信有张翰。
剪取吴淞,空向卷中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