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同之山戴斗极,叠嶂横陈开碣石。翠崖丹磴互低昂,复阁层阑转空碧。
碧桃花落笙声幽,双成吹玉彩鸾讴。跨凤腾云去无迹,清猿啼断层崖秋。
霞光隐映山长在,寰海茫茫隔烟霭。旧游仙侣谩招呼,误落人间几千载。
吴争越战何可数,束书欲问桃源路。画图空见避秦人,隔水渔郎不相顾。
四民有恒业,士子恒为士。我世诗礼家,不士即不子。
汝生母腹中,母梦指出雉。雉飞指即枯,汝生母遽死。
苦孝恭顺姿,遗体独有尔。大父名汝抱,珍爱同卧起。
怜汝失乳孩,望汝续祖妣。而翁苦饥驱,奔走动千里。
继乃通仕版,内外历转徙。趋过迹亦疏,言立罕提耳。
常惧宦游早,听汝废书史。又惧纨绔习,误汝于侈靡。
我乃失教愆,长贻九泉耻。往往缙绅后,非愚即痴騃。
往往寒素家,子孙踵前趾。故我罢官归,无愠实有喜。
且得课而曹,冀免豚犬訾。籯金既无累,一经聊可理。
归来汝已长,衣裳与我比。叩汝腹中书,荒芜杂荆杞。
试汝手中笔,艰涩丛糠秕。长叹幼学年,蹉跎象勺齿。
俄然成弱冠,努力尚及此。圣贤与豪杰,皆从立志始。
能具什伯功,愚柔岂终止。苟能惜寸阴,不争钝与驶。
五经四子书,人生命之祇。昔圣垂此书,一一教践履。
一言得终身,即分圣一体。一语苟违背,抚躬面为泚。
傥胥蔑弃之,貌人而心豕。须念制科义,岂仅命题纸。
汝读当熟读,咀嚼味乃旨。汝读当精思,贯穿到神髓。
以之治汝心,如镜刮尘滓。以之治汝身,如杖得仗倚。
一读一返念,应自得臧否。汝今为弟子,孝弟乃切己。
后母非曾母,均爱无二视。家贫复善病,定省繄尔恃。
自古称长督,督义良有以。汝有两幼弟,童牛系金柅。
须勤课记诵,勿任觅栗李。敬事诸父行,愆莫乾糇启。
善择朋友交,亲仁戒比匪。威仪慎尔容,虔肃将祭祀。
况汝既娶妇,便作成人儗。百行将汝责,有败不及悔。
苟能学为人,为文道即是。天地间至文,只在性情里。
气机妙阖辟,脉络溯原委。结构师工匠,运思欲奇诡。
上资《左》《国》华,俯取秦、汉绮。佐以韩苏笔,力劲如弩矢。
扩充到蒙庄,变化掉龙尾。读史先看鉴,今古如列轨。
且放眼孔宽,庶拓识力伟。制艺法庆历,步武森律纪。
务绝陈俗语,剿袭尤足鄙。古来君子人,文章五岳峙。
我兹谆复诲,岂必贵朱紫。不见蜾蠃负,频呼式谷似。
而父不足学,祖德可无跂。大父纯孝资,白首孺慕在。
抚字诸弟妹,存没罔不逮。内行重乡邦,文名动四海。
汝今若不学,如橘化为枳。昔年爱汝心,何以对筵几。
汝母梦亦虚,汝母竟已矣。念此应恸哭,忍不加砺砥。
去年携汝出,高馆钟山趾。青镫理旧业,勤苦穷膏晷。
复恤汝羸瘠,未免老牛砥,驽骀兼病骥,惧不任鞭箠。
我出今汝留,又恐或废弛。洗桐乃名师,居宇况密迩。
朝夕就请业,进学贵愤悱。善疑复善问,辨难当彻底。
领悟及谈谐,效法到步跬。庶渐去其疾,冀以臻厥美。
保身如执玉,毋令或损毁。力学如力田,及时务耘耔。
未知出门后,所业复有几。未知眠食间,精力尚亹亹。
我行及淮壖,肠轮差足拟。讵愿舍子出,佣书岂得已。
是时三月暮,剪烛醉春蚁。醉余时梦归,委巷城南觜。
旧林笋如簪,新梧叶如洗。畦菜正吐花,蔷薇亦放蕊。
仿佛读书声,明明尔兄弟。醒来日高舂,乾鹊噪桐梓。
披衣鉴明镜,须发日夕改。回首功业虚,万事赴流水。
惟余念子心,郁结未能摆。书此远寄汝,汝宜朝夕视。
宜书数十篇,闺闼门庭戺。处处拈一幅,在在得顾諟。
如在我膝前,如闻我斥指。汝有不解处,可问顾夫子。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