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逢(生卒年不详)一作希蓬,宋宗室,太祖四子秦王德芳八世孙,太祖九世孙(《宋史·宗室世系表》八) 。与华岳诗词酬唱往来,有《华赵二先生南征录 》今不传。词见《诗渊》第二十五册。 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为汀州司理参军(明嘉靖《汀州府志》卷一一)。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韩侂胄、苏师旦编管建宁时,希逢与华交往甚密,差不多尽和华《翠微南征录》中诗。《南征录》中亦有《贺赵法曹》《答赵法曹》等诗,当即其人。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一作可父),“以词赋明经屡首监曹,初尉赣之石城,……次任建安法曹。明年复为南省锁试第一,又明年发兵上边”。
我年四十四,须发已见白。况复秋冬来,尪然抱羸疾。
强颜班行中,公私有何益。既不能随时,又不任陈力。
独无百亩田,独无五亩宅。一朝辞禄养,何以谋代食。
欲留谅不能,欲去且未得。公私两乖违,转展复反侧。
行藏去住间,贤者逝不惑。若非太阿锋,割断利名索。
一朝复一朝,到老终役役。古人邈已远,近事堪法式。
不见毛贞甫,四十挂朝帻。
谢墅幽怀记昔时,邦家如鼎命如丝。岂图此日酌春酒,拟向名山采石芝。
艺秫一区徒买醉,著书明世待诸儿。共惟伯阮栽培力,长叹馀生未有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