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望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玄宗开元间宰相裴耀卿之子。官至通事舍人。事迹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上》、《金石萃编》卷一〇六《裴耀卿碑》。《全唐诗》存诗2首,其中《隔壁闻奏伎》一首,实为南朝陈萧琳诗。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片心长是乐清虚,一到莲花喜有馀。柳倚古溪风不断,路迷芳草客来疏。
樽无美酒难浮蚁,手有文竿未食鱼。细草晚天时跃马,红尘无复上衣裾。
秦山十月朔风起,寒岩萧萧虎携子。樵苏绕山不敢采,赤豹黄罴相向死。
关西少年勇似飞,白羽利镞黄金机。解胸陷脰心应手,功名一决何辞危。
坐皮食肉已自快,况复猛毅充提携。雄姿英气实少并,不堪笼槛长羁縻。
至今求食每摇尾,摧刚远害诚其宜。君勿爱泽麋山鹿大如马,牙角虽具无能为。
阨穷隐约岂足讳,曾见白额跳踉时。
鸟啼残雨适平皋,鱼逐轻波趁小舠。独爱大堤杨柳树,又牵春意上柔条。
春来周道正平平,杨柳风多晓雾睛。向晚却随僧寺宿,此心聊与佛灯明。
班行着我曾何补,诗思于公辄又生。明日五陵翘首地,祇应颜汗倍关情。
才挟五岳驱八灵,文章谕蜀恢逖聆。罢赓李白采石句,思拓令史燕然铭。
三十六国纷来庭,银河迭瞩锋车停。唐恪撤卫李环揖,关门奚恃泥丸扃。
二万馀里夷唇陉,展币拭圭驰飙軨。更跨西海驭米雪,玛琉铛泻蒲萄青。
殊乡苛例殊不经,捆载迫止百越舲。拥节要约喻威信,矢革杰黠涤膻腥。
专对之伟闻天廷,陈书珲瑃穷厥形。方今大农兼典属,洸潒设施灵甘零。
忆昔宽田恣游访,曾考漠北服匿瓶。逾跃风尘竟二载,绿莎未识河中厅。
展卷感念望江叟,当年惜别愁云萍。顾祠雅绘椒繁馨,清言松下无由听。
噫嘻肇春令甲布,流天照曜含誉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