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兹辰暮春初,散策临泉石。云渠引微波,浮觞薄前席。
伊人既已去,古今同一适。眷兹修禊地,遥岑澹空碧。
春云乱漠漠,春草碧萋萋。我始至前村,竹根鸣午鸡。
是维二月初,万生咸已齐。人情同念旧,别久见未迷。
走视太史公,簪笔入金闺。岂闻去年水,飘荡家无栖。
辛苦留性命,还归理故蹊。虽无完庐室,幸庇旧锄犁。
闻此痛五中,热泪千行啼。骨肉几不全,功名何足稽。
死当狐首丘,生当龟曳泥。黄昏忽细雨,孤镫照凄迷。
叩门欣弟归,赤脚踏水泥。始知仲已远,或到武昌西。
叔壮颇复锐,季长与我齐。狂喜出赊酒,夜久满瓶携。
嗔我问生事,杯进不容稽。人生固有穷,但恐制行低。
齐人饕富贵,羞死妾与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