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远山凝黛波凝盻。苦海茫无岸。袅蹄为铸靥为螺。业风吹爱河。
坠楼人别黄金坞。曾上扬州路。他生未卜此生休。应愁不解愁。
竹林二阮共襟期,晏岁京华怆别离。归到南州倚琼树,定因驿使寄相思。
如此河山著此人,登高触绪总伤神。有朋共洒新亭泪,无扇能遮庾亮尘。
白雁唳时来绝塞,黄花开日过经旬。传闻消息君知否,世外巢由作凤麟。
龙眠图画孝经真,萟苑流传拱斗辰。镌石鸿堂称二妙,神超诣绝照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