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摇摇墙头花,茜茜有好色。高枝笑粲粲,低枝明皪皪。
但与风相撩,不与风相得。风吹莫苦急,游子叹日昃。
彭祖与颜回,相去犹瞬息。每观形影篇,曷在神所释。
不可废我吟,毕竟焉免白。
天命须分伪与真,衙蜂战蚁尽君臣。蛟龙不是池中物,燕雀休嗤垄上人。
衣不能胜嵇绍血,扇无可柰庾公尘。自从绝笔春秋后,谁复伤时为泣麟。
饥鸢嚇鼠惊不起,牛背高眠有如此。江山虎踞千里来,才办荆州兔穴尔。
鱼龙入海浩无涯,幻境等是杯中蛇。马耳秋风去无迹,羊肠蜀道早还家。
何必高门沐猴舞,豚阱鸡栖皆乐土。柴门狗吠报邻翁,约买神猪谢春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