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野翁新筑此山庄,石子回阶引石梁。满地湿云封寿坞,隔墙高树比僧坊。
扫苔容我来题璧,刻竹烦君补和章。信与辋川风致合,老须裴迪共壶觞。
穷居正愁寂,良友日益多。虽非素识人,亦肯顾我过。
朝贳市垆酒,暮听倡女歌。在病神颇疲,寡恨颜常酡。
虽难免事废,藉以养情和。安念数月前,此陆犹狂波。
天鸟自在飞,亦知境无罗。斜晖将薄山,各各还林柯。
雨晴闲向百岩游,今古都成一段愁。老衲解回山下虎,真人跨入洞中牛。
水流花落三春暮,鸟没云沉万事休。有道碑前空堕泪,往来谁复共仙舟。